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公司供热公司 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惠农渠管道穿越方式变更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包)。
2.1.1项目概况:
公司二期一级网穿越惠农区采用箱涵方式穿越,作为二期一级主管网,承接供热面积约3179万㎡,2023年12月份,公司人员巡检发现,渠底底部出现冒气现象,对渠道安全运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与惠农区管理处、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协商,要求我公司对惠农区箱涵穿越方式实施彻底治理,采用桁架方式跨越惠农渠,并于20234年2月29日获取《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 宁夏供热有限公司灵武电厂向银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供热管道跨越惠农渠及原穿越惠农渠渠道修复方案的批复》。
2.1.2招标范围:负责对公司二期惠农渠管道穿越方式变更工程采用桁架方式跨越惠农渠。工程内容包括且不限于:
(1)负责本项目内所涉及的大拉杆补偿器、直埋成品保温管道、钢桁架、堵板等设备、材料的采购工作;
(2)负责本项目内管沟槽开挖、土方回填及倒运、管道焊接、与原有管道连接、原管道封堵、钢桁架安装、大拉干补偿器安装、安全防护和标识标牌安装等工作;
(3)负责本项目内土地租赁、植被移植与赔偿、降水等其他保证完成项目的一切措施、大型机械入场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共计61天。暂定自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具体工期节点如下:
(1)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桁架、管道、补偿器安装工程,并通过惠农渠管理处等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渠道及供热管道具备通水条件。
(2)剩余尾工项目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
2.1.4项目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DN1000及以上的供热管道施工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政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重要提示】一级建造师证书有效性判断标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规定):
(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2)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17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