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电厂空预器密封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1号机组、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号机组、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2号机组、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锅炉空预器的密封系统由转子径向、轴向、环向以及转子中心筒密封组成,由于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在热态运行时有蘑菇状变形问题,而且这种变形随负荷环境温度不断发生变化,密封很难达到一个最佳的动静之间的间隙值,使得空预器漏风率偏大;同时空预器经过长时间的运行,各部间隙磨损加大,使得锅炉空预器整体漏风率偏大且不稳定,跟同类机组相比明显偏大。目前空预器漏风率高,影响锅炉效率且增加了送、引、一次风机电耗,为了节能降耗,需对空预器密封进行改造。
2.2 装机规模:包一2×300MW、京达2×330MW、包三2×300MW、上都4×600MW
2.3 工期:计划每台炉24天内完成改造,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对现有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1号机组、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号机组、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2号机组、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的A、B空预器密封进行改造,包括对空预器热端径向密封重新选型和更换,冷端径向密封更换、轴向密封更换、旁路密封更换、热端中心筒密封更换;冷端中心筒密封进行修复,空预器本体漏风治理以及扇形板、圆弧板调整和修复;对空预器进行冷态调试、试转、配合热态性能试验、最终交付等工作。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本项目由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招标,中标后分别与各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改革后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份单机容量在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锅炉空预器密封改造(或总承包)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首页、合同范围、机组容量、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且每份业绩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报告中90%-100%负荷工况空预器漏风率≤4.5%,50%±5%负荷工况空预器漏风率≤5.0%。
3.2.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附证书影印件。
备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至少应由设备的制造厂商和施工单位组成,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7月25日9:00起至2024年7月31日17:00止。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电厂空预器密封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1号机组、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号机组、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2号机组、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锅炉空预器的密封系统由转子径向、轴向、环向以及转子中心筒密封组成,由于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在热态运行时有蘑菇状变形问题,而且这种变形随负荷环境温度不断发生变化,密封很难达到一个最佳的动静之间的间隙值,使得空预器漏风率偏大;同时空预器经过长时间的运行,各部间隙磨损加大,使得锅炉空预器整体漏风率偏大且不稳定,跟同类机组相比明显偏大。目前空预器漏风率高,影响锅炉效率且增加了送、引、一次风机电耗,为了节能降耗,需对空预器密封进行改造。
2.2 装机规模:包一2×300MW、京达2×330MW、包三2×300MW、上都4×600MW
2.3 工期:计划每台炉24天内完成改造,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对现有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1号机组、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号机组、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2号机组、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的A、B空预器密封进行改造,包括对空预器热端径向密封重新选型和更换,冷端径向密封更换、轴向密封更换、旁路密封更换、热端中心筒密封更换;冷端中心筒密封进行修复,空预器本体漏风治理以及扇形板、圆弧板调整和修复;对空预器进行冷态调试、试转、配合热态性能试验、最终交付等工作。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本项目由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招标,中标后分别与各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改革后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份单机容量在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锅炉空预器密封改造(或总承包)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首页、合同范围、机组容量、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且每份业绩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报告中90%-100%负荷工况空预器漏风率≤4.5%,50%±5%负荷工况空预器漏风率≤5.0%。
3.2.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附证书影印件。
备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至少应由设备的制造厂商和施工单位组成,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7月25日9:00起至2024年7月31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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