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福州电厂输煤系统、厂房粉尘、噪音自动监测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根据《 “十四五”职业病防治专项规划》要求,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需要在输煤系统、厂房加装粉尘、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对转运站、生产车间粉尘、噪声强度自动监测。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0套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和20套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及其配套的软件平台,包含安装调试。
2.1.3交货地点: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
2.1.4交货期:暂定合同签订后3个月,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之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噪声监测或噪声治理或粉尘监测或粉尘治理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系统集成商不受此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0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