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安庆电厂应急灰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拟建位于安庆市经济开发区内环西路以东,迎宾东路以南区域。场址地上建筑物已拆除完毕,场地平整完成。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招标范围为新建一座储灰量约12.5万m3应急灰场。包括但不限于:灰场建设全部工作,及采购供货、施工、试验、调试、检测、验收及资料移交、工程建设报批等内容:
(1)本项目为应急灰场建设的全部工作,主要包括:勘察、测量放线定点的标志埋设及进出灰场的临时便道、地基处理、灰坝、防渗、灰水调节池、道路、围墙、永久和临时建筑、附属设施、水土保持以及与厂址或厂平布置等有关的所有项目的施工。
(2)设备材料采购:本工程全套设备及材料均由投标人负责提供。主要包括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送检、到货检验、卸车、运输、二次倒运、所需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另外包括相关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3)应急灰场永久道路、用电与市政工程接入,含需要的变压器设备、线路、施工工程接入费等。
(4)负责完成项目的专项验收包括不限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消防、安全性评价、质检验收、质监验收、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供电、性能测试等相关工作,确保项目顺利通过相关验收,取得相关支撑文件,满足各项国标、行标及政府各部门要求。建筑结构可靠性检测、安全性评价等需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并负责通过验收。另外,需协助招标人办理验收投用前所需的各种证照等。
(5)负责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移交等;施工供水、供电的施工、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工作。
(6)按招标人要求协助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等工程所需全部证照(招标人协助提供部分文件资料)。
(7)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投标人负责。
2.1.3 特别提醒事项
本工程作为施工总承包工程,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施工期内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除招标人前期已发生的费用)、环保验收、水保验收、政策处理、材料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质监、地方政府协调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分包商管理除执行合同要求外,还需满足国家能源集团相关管理办法要求。
本工程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总工期不超过330天。投标人需从材料设备供货、施工组织充分考虑,细化保障措施,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厂新建(扩建、改建)灰(或渣)场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坝堤)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电厂新建(扩建、改建)灰(渣)场或水利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坝堤)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