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烟塔填料喷淋装置改造 已由 无 以 无 批准建设,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1号机烟塔填料喷淋装置改造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烟塔填料喷淋装置改造,
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循环水冷却系统设计配套5500㎡逆流式自热通风冷却塔,根据环保需求,自然通风冷却塔兼作排烟用,即排烟冷却塔。1号机组冷却塔自投产以来,塔芯材料整体存在老化、损坏、结垢、堵塞和技术落后等问题,填料相对波形不够优化,换热效率低,出塔水温高。1号机组2023年7月的平均负荷为206.88MW,冷却塔最高出水温度为34.96℃。平均出水温度为30.13℃,气温平均高温34℃,平均低温24℃。1号机组2024年7月的平均负荷为222.59MW,冷却塔最高出水温度为35.57℃。平均出水温度为30.88℃,气温平均高温31℃,平均低温24℃。平均出水温度同比高出0.75℃,对机组运行经济性构成了不利的影响。
2.2招标范围:
(1)主要包括 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烟塔填料喷淋装置改造,通过对冷却塔填料不等高+不等距布置节能优化研究,水塔填料拟采用纯原生料制作且波型先进的新型填料,并采用“冷却塔气水配比强化换热技术”对填料进行不等高+不等距布置及配水优化研究,提高水塔冷却能力,提高机组运行的经济性、安全性,进一步节能降耗,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5天(自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完成,相关工程内容应在上述工期内按招标人要求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个国内燃煤电厂(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指喷淋装置改造或填料改造或除水器改造,投标时须提供相应合同清晰扫描件,其合同内容必须能够体现出上述要求的各项信息)。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招标人限制参加其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以招标人相关文件为准)。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评标阶段查询情况为准)。
(4)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阶段查询情况为准)。
3.1.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日09时00分至2024年8月9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