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黑灯场站建设(二期)及接入智能巡检系统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近年来,机器视觉技术在近几年得到了跨越性发展,在升压站运维管理过程中,能够实现人员行为分析、环境状态分析及设备状态分析。通过远程智能巡视,采用高清摄像机与巡检机器人搭配进行联合巡视的方式,实现巡视点位全覆盖,替代运维人员现场巡视,已成为了趋势,2024年初,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一期31座风电场黑灯场站建设,完成智能巡检系统开发工作,在此基础上,继续扩大黑灯场站建设规模,并将相关数据接入到一期建设平台上,实现一期、二期业务及功能衔接,数据统一分析管理。
为了提高风电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国华投资对风电场的集中运维,将风电场的数据集中到一个区域的数据中心进行监控,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风电场现场人员的值班值守工作。数字化、信息化平台可帮助风电企业用户实现扁平化管理,更好地开展现场少人甚至无人值守,常驻现场人员逐步退出,提升员工幸福感,对国华投资所属风电场进行集中管控,对运维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等集中调配,同步开展数据分析,远程指导运行检修工作,降低风电场运维管理成本,借助数字化转型,提升经济效益。
2.1.2招标范围:国华投资公司总部(北京)及山东分公司、河北分公司、新疆分公司、蒙东分公司、蒙西分公司、陕西分公司、海南分公司和宁夏分公司等8个分公司及34个场站所在地。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完成国华投资总部集运系统新增模块开发部署、扩容接入和子分公司综合安防平台的部署,同时完成所有场站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正式验收后,设备质保期限1年、软件运维质量配合期3年。
2.1.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要求,及甲方各项要求,系统稳定运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业务种类包含系统集成或总体集成。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份系统集成开发服务或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合同业绩(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买卖双方盖章页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签字或盖章,可以是验收报告、投运证明、验收证明、完工报告、竣工报告、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业绩的已完成或验收的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补充: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拟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项系统集成开发服务或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项目负责人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后补无效)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至少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