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电机组三改联动项目脱硫氧化风机节能升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1 广西华磊发电厂设置三台350MW超临界循环流化床机组,三台机组分别于2017年12月、2018年2月、2018年5月投产投入运行。
2.1.2 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法,利用氢氧化钙溶液和二氧化硫反应生成亚硫酸钙,亚硫酸钙溶于水,必须通过脱硫氧化风机向脱硫塔内鼓入空气,使亚硫酸钙氧化成硫酸钙,从而变成沉淀排出塔外,该系统使用的氧化风机为单级离心氧化风机。
2.1.3 氧化风机是烟气脱硫系统中的主要装置之一。它的作用是将大气风吹送到石膏浆液池中实现氧气和二氧化硫的反应,长时间不间断运行,每台机组配置了2台10KV、355KW单级离心氧化风机。
2.1.4 氧化风机电机通过增速齿轮箱转速由原来3000转提高到15000转左右带动前端叶轮旋转由蜗壳吸气排气。该系统使用的单级离心鼓风机,生产厂家为金通灵,自投运以来,需要定期对轴承加油,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且每年都要进行拆检,检查转子与机壳之间的磨损情况,目前运行振动过大,经常返厂维修。
2.1.5 招标范围为三台机组各一台氧化风机进行磁悬浮风机升级,范围完整的非标设备、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原设施拆除、安装(包括基础、管道、电仪)、调试等;DCS硬件、DCS逻辑制作及调试等由投标方负责。
2.2 工期:设备制造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第一台改造在接到招标方施工通知后15天内完成施工及调试工作。
2.3设备数量:3套。
2.4交货地点:广西华磊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电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破产或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2个具有6KV-10KV电压等级高电压一体化磁悬浮风机的供货或者改造的类似业绩,且投运6个月及以上运行良好。(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等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并附相应业绩的投运证明或性能试验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业绩及证明文件。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及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承诺项目改造后以系统实际运行数据为基础,在与现有风机在同风量、同风压条件下,保证节能率≥25%。(提供承诺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8-05 18:00——2024-08-12 18: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