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工程民用建筑设计人力资源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投标人派遣建筑项目相关设计人员与招标人设计人员组成联合团队,实行“一体化”管理,按照招标人和项目要求完成招标人所承揽的建筑项目的咨询设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投标人为招标人承揽的新建、改建建筑项目提供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含概预算书编制)服务;为技术开发项目、光伏建筑、绿色建筑等项目提供咨询、设计服务等,设计服务包括参加专题会议、技术谈判、编制技术文件等。标段(包)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预估人工日 |
1 |
建筑专业负责人、审核 |
2 |
1500 |
2 |
建筑设计、校核 |
2 |
1500 |
3 |
结构专业负责人、审核 |
2 |
1080 |
4 |
结构设计、校核 |
1 |
540 |
5 |
暖通专业负责人、审核 |
1 |
180 |
6 |
暖通设计、校核 |
1 |
180 |
7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审核 |
1 |
180 |
8 |
给排水设计、校核 |
1 |
180 |
9 |
电气专业负责人、审核 |
1 |
360 |
10 |
电气设计、校核 |
1 |
360 |
11 |
总图专业负责人、审核 |
1 |
90 |
12 |
总图设计、校核 |
1 |
90 |
13 |
技经、概算专业负责人、审核 |
1 |
180 |
14 |
技经、概算设计、校核 |
1 |
180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有效期3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设计资质证书:综合资质甲级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10000平方米及以上公用建筑工程详细设计或EPC总承包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专业技术人员须为公司正式注册员工,投标人在册正式员工数量在150人(含)以上,投标时须提供承诺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09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