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分公司雄县绿色能源公司雄安新区雄县黄湾村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
2.2 规 模: 本工程屋顶安装面积约为6500平方米,安装容量约为0.924MW。
2.3 标段划分: 雄安分公司雄县绿色能源公司雄安新区雄县黄湾村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县黄湾村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9月1日,计划并网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预计工期123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勘察设计:全部前期手续办理;所有并网点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及审查(初步设计审查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展,勘察设计费报价须包含此项费用)、施工图、竣工图编制等。
(2)设备及材料采购: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光伏支架及配件、逆变器、并网柜、运行系统在线监控、施工系统在线监控(须保证每个施工作业面配备摄像头且监控范围无死角)等所有设备及其配套设备的采购、接货、卸车、保管、存储场地、成品保护、转运、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设备监造(监造管理应满足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要求,委托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执行)。
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屋顶加固材料、屋面装饰材料、防水材料、光纤、电缆槽盒、接地扁钢、标识标牌(符合华能集团标识设计要求)、电缆沟盖板、厂区围栏和电缆标示桩等工程配套材料的采购、制作及安装等。
(3)工程施工:土建、安装(含加固)、施工协调(包括与政府、户主和供电部门的协调)、试验及检查测试(含屋顶的承载力检测、屋面防水检测及施工)、购买工程涉及保险等。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4)调试并网: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聘请第三方进行性能试验(试验单位及标准须满足建设单位有关要求并经建设单位确认使用);项目投产至竣工验收前做好电力营销等工作,包括电费全额回收、与各企业及电力部门的关系协调。
(5)手续办理:项目前期入户协调及确户工作,障碍物清除,与相关单位、屋顶产权方、土地所有方沟通协调并代理建设单位办理相关协议签订,电网各项手续办理等。
(6)监控系统:提供逆变器系统监测APP软件平台并安装部署,接入项目数据及规范应满足招标人要求(含接入招标人集控中心及华能智慧运维系统)。
(7)工程验收:消缺、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达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验收、专项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
(8)招标范围内所有对内、外协调(包括但不限于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和纠纷的处理。
(9)技术服务及培训。
(10)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项目前期至投产发电、工程竣工验收为止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及一切费用。
若项目批复后,根据中标人报价,得出的投资收益率达不到可研要求的,招标人有权重新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上述资质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两个光伏工程或储能工程或新能源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须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封面、建设容量、工程范围、签订时间等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条件:
a.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项目经理资质文件,且均须在有效期内。(备注:项目经理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b.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一项光伏工程或储能工程或新能源示范项目工程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任命文件、或能体现其任命的合同相关信息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c.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23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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