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新疆重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Z03000124GZ0012P1
项目名称:重能新疆天山北麓新能源基地项目
标段名称:220kV汇集站Ⅲ标段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招标范围包括2座220kV汇集站(库都克、琼河),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所有土建、电气安装、调试、试验等施工;所有设备采购、材料采购、设备监造、工程施工及安装、试验、单体调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技术服务(含电网公司方案评审、各级电网调度通信设备接入服务、质量监督评审、技术监督、电网手续办理等)、招标人征地范围以外的用地手续办理、协调以及补偿,障碍物清理及补偿,本标段范围内地上附着物清理,“三同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工程过程中的协调等。
1)负责汇集站所有电气一次、二次设备(调相机除外)采购、领路、牵引、卸车、保管、二次倒运、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质保等;
2)负责汇集站进站及站内道路、场平、围墙、大门、围栏、厂区照明、设备及平台基础、预制舱基础及站内所有土建施工、给排水、消防、防雷系统、通信、监控、站内接地、站内沟道等;
3)负责土地复垦、安评、消防、环保、水保、职业病危害评价验收报告及验收工作,取得相关部门的验收意见,并承担相应费用。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全站防雷接地检测的检验工作;
4)升压站征(占)地费用(国土征地红线范围内)由招标人负责。除招标人征(占)地以外的所有临时占地费用及手续办理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生产、施工、生活临时设施及设备存放等临时占地)。投标人负责升压站及周边施工扰动所有青苗及地上地下附着物的赔偿工作,投标人自行解决与地方关系的协调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负责升压站红线以外征租地的协调工作。所有永久及临时用地涉及的地下障碍物及地上附着物的清理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
5)本标段2座220kV汇集站(库都克、琼河)电气设备选型必须满足《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关于“疆电外送”第三通道配套新能源接入系统的批复》要求及规程规范、电网公司相关标准等要求。如果不满足,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
6)负责统筹协调向电力系统调度机构提供所有运行特性的测试和评价报告(需考虑风场、光伏分批并网),包括:电能质量测试、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测试、无功/电压控制能力测试、无功补偿装置并网性能测试、惯量响应和一次调频测试/评价、电气仿真模型评价、故障穿越能力仿真评价、电压频率适应能力评价等;
7)负责汇集站工程调试方案及停电计划报批及完成电网公司带电前所有验收手续及并网手续办理,并承担费用。协助办理《并网协议》、《电厂并网调度协议》及《购售电合同》等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8)乙供设备材料原则上应按照招标人配供库执行。本工程作为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及要求。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9月20日
设备基础交安日期: 2024年11月30日
设备全部到货日期: 2025年3月15日
电气设备安装完成日期:2025年4月15日
具备倒送电条件日期: 2025年6月15日
竣工日期: 2025年11月30日
以上开工时间暂定,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不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期、冬季施工要求,合理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目标。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如下有效资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壹级及以上资质。
并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新建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升压站/变电站EPC或PC总承包类似业绩(需提供以下已完工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页、完工验收或投运证明)。
3.项目经理要求: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专业或建筑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
2)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需在使用有效期内,个人签名处需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记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记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安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网页截图。
7.其他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2024年08月27日
招标人:新疆重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Z03000124GZ0012P1
项目名称:重能新疆天山北麓新能源基地项目
标段名称:220kV汇集站Ⅲ标段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招标范围包括2座220kV汇集站(库都克、琼河),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所有土建、电气安装、调试、试验等施工;所有设备采购、材料采购、设备监造、工程施工及安装、试验、单体调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技术服务(含电网公司方案评审、各级电网调度通信设备接入服务、质量监督评审、技术监督、电网手续办理等)、招标人征地范围以外的用地手续办理、协调以及补偿,障碍物清理及补偿,本标段范围内地上附着物清理,“三同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工程过程中的协调等。
1)负责汇集站所有电气一次、二次设备(调相机除外)采购、领路、牵引、卸车、保管、二次倒运、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质保等;
2)负责汇集站进站及站内道路、场平、围墙、大门、围栏、厂区照明、设备及平台基础、预制舱基础及站内所有土建施工、给排水、消防、防雷系统、通信、监控、站内接地、站内沟道等;
3)负责土地复垦、安评、消防、环保、水保、职业病危害评价验收报告及验收工作,取得相关部门的验收意见,并承担相应费用。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全站防雷接地检测的检验工作;
4)升压站征(占)地费用(国土征地红线范围内)由招标人负责。除招标人征(占)地以外的所有临时占地费用及手续办理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生产、施工、生活临时设施及设备存放等临时占地)。投标人负责升压站及周边施工扰动所有青苗及地上地下附着物的赔偿工作,投标人自行解决与地方关系的协调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负责升压站红线以外征租地的协调工作。所有永久及临时用地涉及的地下障碍物及地上附着物的清理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
5)本标段2座220kV汇集站(库都克、琼河)电气设备选型必须满足《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关于“疆电外送”第三通道配套新能源接入系统的批复》要求及规程规范、电网公司相关标准等要求。如果不满足,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
6)负责统筹协调向电力系统调度机构提供所有运行特性的测试和评价报告(需考虑风场、光伏分批并网),包括:电能质量测试、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测试、无功/电压控制能力测试、无功补偿装置并网性能测试、惯量响应和一次调频测试/评价、电气仿真模型评价、故障穿越能力仿真评价、电压频率适应能力评价等;
7)负责汇集站工程调试方案及停电计划报批及完成电网公司带电前所有验收手续及并网手续办理,并承担费用。协助办理《并网协议》、《电厂并网调度协议》及《购售电合同》等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8)乙供设备材料原则上应按照招标人配供库执行。本工程作为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施工、采购、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及要求。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9月20日
设备基础交安日期: 2024年11月30日
设备全部到货日期: 2025年3月15日
电气设备安装完成日期:2025年4月15日
具备倒送电条件日期: 2025年6月15日
竣工日期: 2025年11月30日
以上开工时间暂定,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不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期、冬季施工要求,合理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目标。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如下有效资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壹级及以上资质。
并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新建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升压站/变电站EPC或PC总承包类似业绩(需提供以下已完工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字盖章页、完工验收或投运证明)。
3.项目经理要求: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专业或建筑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
2)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需在使用有效期内,个人签名处需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记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记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安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网页截图。
7.其他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2024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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