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陕西公司 凤县县域5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凤县县域5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在陕西省宝鸡市凤县境内,利用区域内工商业屋顶安装光伏容量15082.9kWp;利用工业园区内部道路安装光伏容量3427.22kWp;利用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屋顶安装光伏容量4051.88kWp;利用户用屋顶安装光伏容量14973.28kWp;在尾矿库安装光伏容量11664.38kWp。整体规划总装机容量49.19966MWp。建设充电桩数量:7kW慢充100台和120kW快充30台。
项目采用高效单面单玻/双面双玻单晶硅N型TOPCon组件,规格为580Wp及以上。彩钢瓦屋面采用专用夹具与屋面板连接,使用单面组件;混凝土(预制板)屋面采用固定支架,使用双面组件;户用瓦屋面部分采用随屋面平铺、前拉后拽安装,使用单面组件;工业园区内部道路、尾矿库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前提下,采用柔性或固定支架形式,使用双面组件。预计共安装光伏组件84827块。
公共机构、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接入原有0.4kV低压母线进线并网,光伏接入容量大于变压器容量的80%时,超出部分采用10kV并网。企业内部道路、尾矿库闲置地面光伏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接入原有0.4kV低压母线进线并网,光伏接入容量大于变压器容量的80%时,超出部分采用10kV并网。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采用“全额上网”模式,并网方式采用就地并网,采用400V并网接入。各项目接入最终均以电网批复意见为准。
本项目采取整体框架采购,分批(包)实施的原则,每批(包)装机容量不低于3MW,开展投资决策程序,最后一批(包)以实际安装容量为准。项目包含的工商业屋顶、公共建筑屋顶、工业园区道路、户用屋顶和尾矿库分类分批打包开发,各批次根据情况配套建设充电桩。每批(包)项目与涉及屋顶(地面)产权人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和屋面(地面)租赁协议,充电桩需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划建设等证明材料和许可材料(若有),工业园区道路和尾矿库取得土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水土保持、环评等手续(若有)。每批(包)项目取得项目备案、接入电网意见后,再申请 陕西电力有限公司通过投资审批、签订执行合同取得开工决策批复后开工建设。
本项目的装机容量为暂估,最终的装机容量以招标人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执行合同为准,由于最终的装机容量达不到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装机容量时,相应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工程建设期限: 凤县县域5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计划工期开始时间暂定为2024年10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通知确定,计划工期结束时间2026年5月20日,总工期为530天。(项目执行过程中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2月10日不计为有效工期,2026年2月8日至2026年3月1日不计为有效工期)。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服务合同生效、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施工期间计为有效服务工期,工程中止一个月内记为有效服务工期,超过一个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监理撤场时间为准,撤场期间不计为有效服务工期)。
项目开工前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设计、招标等各项准备工作。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招标的服务范围为 凤县县域5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前期准备至工程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环保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工程项目资料管理档案归档及协调参建各方关系,包括施工前准备、土建、 安装、调试、移交试生产、竣工结算、竣工验收等阶段的相关监理工作。 房屋加固工程的方案和设计审查以及施工、检测、验收;光伏发电 EPC工程、充电桩工程的开工前准备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工程土建施工及安装施工;充电桩基础及安装、光伏支架、支架基础、光伏板件及附属设备、电气设备安装调试;电气一二次设备安装调试及光伏场站整体通讯、监控、消防工程等所有施工;充电桩及光伏电站并网;试运营;竣工验收;环境保护工程等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理和服务。
2.参加项目设计优化,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参加主辅设备、主要材料、工程施工招标;参加招标人(或项目各EPC 工程总承包单位)组织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厂家验收,到场验收;参加项目档案、结算等专项验收;参加工程项目验收及达标投产工作。配合招标人开展项目竣工决算、工程审计、工程后评价等工作。
3.监理工作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服务合同等要求,遵照三控制(质量 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三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合同管理、监理文件及 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的原则进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MW及以上光伏项目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资格注册证书;②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MW及以上光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总监代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04 2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