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中车商都产业园区30万千瓦绿电供电项目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
2.2 项目规模:项目总容量300MW,其中风电200MW,光伏交流侧100MW,容配比1:1,配建75MW/300MWh(25%/4h)储能。本项目拟新建1座110kV升压站,以2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禄安变,送出线路长约12km。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设备计划交货期2024年10月-2024年11月。具体根据合同签订后接收到施工图纸时间做调整。车板交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购(CHDTDZ046/16-CL-00401):直流侧100.20348MWp容量光伏场区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购数量预估4018.43吨,计划交货期2024年10月-2024年11月,具体根据合同签订后接收到施工图纸时间做调整。因本次采购技术规范书依据中车商都产业园区30万千瓦绿电供电项目可研编制,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最终采购量和规格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公开已经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光伏项目固定钢支架总容量不少于500MW(或累计供货2万吨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项目不低于200MW(或累计供货0.8万吨及以上)的合同业绩。投标文件应附合同业绩证明资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满足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合同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单位包括“吨”和“MW”,则按照1万吨=250MW的标准统一折算。
9.投标人应具有年产量20万吨及以上产能,并提供证明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11 09:00到2024-09-18 17:00。
中车商都产业园区30万千瓦绿电供电项目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
2.2 项目规模:项目总容量300MW,其中风电200MW,光伏交流侧100MW,容配比1:1,配建75MW/300MWh(25%/4h)储能。本项目拟新建1座110kV升压站,以2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禄安变,送出线路长约12km。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设备计划交货期2024年10月-2024年11月。具体根据合同签订后接收到施工图纸时间做调整。车板交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购(CHDTDZ046/16-CL-00401):直流侧100.20348MWp容量光伏场区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购数量预估4018.43吨,计划交货期2024年10月-2024年11月,具体根据合同签订后接收到施工图纸时间做调整。因本次采购技术规范书依据中车商都产业园区30万千瓦绿电供电项目可研编制,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最终采购量和规格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公开已经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光伏项目固定钢支架总容量不少于500MW(或累计供货2万吨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项目不低于200MW(或累计供货0.8万吨及以上)的合同业绩。投标文件应附合同业绩证明资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满足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合同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单位包括“吨”和“MW”,则按照1万吨=250MW的标准统一折算。
9.投标人应具有年产量20万吨及以上产能,并提供证明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11 09:00到2024-09-18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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