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沂源鲁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张庄镇 150MW 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大张庄镇境内
建设规模:装机容量为 150MW
工期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2024 年 11 月 10 日升压站一、二次设备试验调试完 成,2024 年 11 月 15 日项目倒送电完成,2024 年 11 月 30 日项目具备全容量并网发电条件。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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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期 |
信息服 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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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储能设备 |
58.65MW/117.3MWh |
1套 |
暂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前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 供货要求) |
1000 |
备注: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 2 ) 投 标 人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信 和 信 用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 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 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 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7)投标人没有处于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 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2)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
(3)业绩要求:运营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至少 1 个项目容量为 200MWh 级以上的磷酸铁锂电化学 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的投运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容量及供货范围 的关键内容页、运行证明文件。
合同业绩: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累计合同业绩不 低于 1GWh。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容量及供货范围的关键内容页。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9 月 11 日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