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准能集团准能选煤厂2024年原煤1#、2#、5#系统胶带机智能输送升级改造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准能公司选煤厂地面共有5套破碎输送系统,目前破碎站已搬迁至二采区,其中3、4号破碎站共基坑,1、2、5号破碎站共基坑,上煤采用200t级自卸卡车,带式输送机系统横穿首采区内排,将原煤输送至选煤厂。现生产过程中,受煤层赋存条件及露天矿与选煤厂工作制度的差异,上煤卡车的车流不规律,常造成后续系统的“空载”、“堆料”或卡车的“压车”等现象;由于地面生产系统现服务于二采区,整个输送系统具有输送距离长,输送设备数量较多的特点,每次生产过系统程中空载启停时间均在30分钟以上,这样造成了大量的无功功率的损耗;传统的带式输送机驱动方式机械效率低,功率损耗大,并且对生产的调节难以适应。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包,包括:将M102、M502和M21等10台带式输送机原有驱动装置改造为变频永磁直驱装置(共计13台永磁电机、8台永磁直驱滚筒);改造现有集中控制系统,在新建M11、M12、二破-2号、3-1号变配电室配备巡检机器人及实现配电柜的远程停送电功能;M103x、M203x、M503x带式输送机增加6套巡检机器人系统,实现1#、2#、5#输送系统的智能调速功能,提高系统生产效率、降低能耗。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18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智能化研发或建设或改造(合同中须包含带式输送机智能化)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