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X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智慧安全管理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按4×600MW规划,一期已建设2×600MW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为满足江阴经济区工业热负荷和福建电力负荷发展需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满足江阴半岛负荷增长需求,加强项目所在的福州南部电网尤其是项目所在的大型化工企业集中的江阴工业区的电源支撑,提高区域电网供电可靠性,结合工程前期、建设进度,本期拟利用原规划预留场地建设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1.2 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的智慧安全管理项目设备主要包括视频监控、门禁、道闸、电子围栏,针对本工程要求,提供一套具有强大集成能力的智慧安全管理一体化平台。此平台除管理本期系统以外,同时应满足一期一体化平台的接入和管理。在本期系统上,接入一期安防系统。二期脱硫岛、水岛区域的安防系统(已采购)也需接入本期系统,实现共同管理。
按治安反恐防范一级重点目标的要求,建设安防视频监视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入侵探测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装置、车辆出入管理装置等,并将各子系统一体化嵌套集成,而使电厂的安全防范系统满足国家公安部、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文件、相关公共安全标准的要求。
按照 《 火电智能电站建设规范》要求,智慧安防系统作为智慧企业建设的一部分,需要按照统一应用开发平台部署、开发和使用,能够满足整体智慧企业建设的统一管理,进行智慧企业基础平台开发及实施。
2.1.3交货地点: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 (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项目施工现场。
2.1.4交货期:2024年11月30日前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企业智能安全管控或智能智慧一体化建设的合同业绩2份(合同内容须包含监控系统设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