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电厂#1、#2 机组及辅网DCS 全国产化自主可控改造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黔东电厂#1、#2 机组及辅网DCS 全国产化自主可控改造项目主要包含#1、#2 机组 DCS 控制系统(含 DEH、MEH、ETS、公用、吹灰)、脱硫、水网、灰网、煤 网;集控室、输煤程控室的操作员站、工程师站、集控数字化仪表墙;仿真系统; 网络安全;智能化模块等所有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组态、安装、调试 及试验及旧设备拆除;系统软件、技术资料、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人员培 训及技术服务、设备运输及保险等技术要求中所列示和规定的全部内容。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黔东电厂#1、#2 机组及辅网DCS 全国产化自主可控改造项目,主要包括软 件和硬件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逻辑组态、调试及试验, 以及与本项目相关 的所有工作。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拟计划在 2025 年 4 月至 5 月期间完成#2 机组 DCS 系统、机组公用系 统及除灰系统;2026 年 3 月至 4 月期间完成#1机组 DCS 系统、脱硫;其他辅助 系统利用 2025 年、2026 年机组临停期间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 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至少具有 3 个 300MW 等级及以上发电机组主机 全国产化自主可控 DCS 改造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 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2021-2023)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 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2021-2023)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 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 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
3.6.1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 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6.2 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3.6.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 一个标段的投标;
(2)国产设备的代理商(采购成套设备或大宗材料除外);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如为代理商投标,出现多家授权 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9 月 20 日至 9 月 27 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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