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新能源基地6×66万千瓦煤电项目#1~#5汽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通道疆电外送”前期工作情况,“十四五”末期、“十五五”初期,规划建设若羌至四川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三峡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新能源基地配套6×66万千瓦煤电项目,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将作为若羌外送特高压直流外送配套调峰电源,电厂建成后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新能源可靠并网消纳,为新疆电力外送提供有力的电源保证。
本工程为新建工程,本期建设6×66万千瓦煤电项目配置6台660MW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其中6号机组属于国家灵活性改造创新项目。
工期计划:2025年4月主厂房浇第一方砼,2027年4月#1机组投产,2027年12月#6机组投产。每台机组投产时间间隔1.5个月。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所需#1-#5机组(共计5台/套)汽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材料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设计、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机组汽轮发电机组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 交货要求:
交货时间:汽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计划交货时间以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在合同谈判和设计联络会期间最终确定。投标人的交货计划应满足招标人的工程进度要求。
交货地点及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项目厂址内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入商业运行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具有在境内投入商业运行的两台及以上(单台机组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须为同一台/套燃煤机组的汽轮机和发电机)设备供货业绩,有效业绩须附相应的供货合同、投运证明文件(机组性能考核试验报告或机组生产移交书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
(3)财务要求:近2年(2022、2023年)无连续亏损(需提供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名。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中各成员分工。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要求为联合体中各成员的业绩累加计算,重复业绩只计算一次。其他要求联合体中各成员须同时满足。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10月4日9时整至2024年10月12日17时整
本招标项目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新能源基地6×66万千瓦煤电项目#1~#5汽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通道疆电外送”前期工作情况,“十四五”末期、“十五五”初期,规划建设若羌至四川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三峡南疆塔克拉玛干沙漠新能源基地配套6×66万千瓦煤电项目,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将作为若羌外送特高压直流外送配套调峰电源,电厂建成后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新能源可靠并网消纳,为新疆电力外送提供有力的电源保证。
本工程为新建工程,本期建设6×66万千瓦煤电项目配置6台660MW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其中6号机组属于国家灵活性改造创新项目。
工期计划:2025年4月主厂房浇第一方砼,2027年4月#1机组投产,2027年12月#6机组投产。每台机组投产时间间隔1.5个月。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所需#1-#5机组(共计5台/套)汽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材料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设计、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机组汽轮发电机组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 交货要求:
交货时间:汽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计划交货时间以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在合同谈判和设计联络会期间最终确定。投标人的交货计划应满足招标人的工程进度要求。
交货地点及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项目厂址内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入商业运行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具有在境内投入商业运行的两台及以上(单台机组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须为同一台/套燃煤机组的汽轮机和发电机)设备供货业绩,有效业绩须附相应的供货合同、投运证明文件(机组性能考核试验报告或机组生产移交书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
(3)财务要求:近2年(2022、2023年)无连续亏损(需提供2022、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名。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中各成员分工。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要求为联合体中各成员的业绩累加计算,重复业绩只计算一次。其他要求联合体中各成员须同时满足。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10月4日9时整至2024年10月12日17时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