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信息服务费(元) |
慈航海风场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系统电子围栏服务项目招标 |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国家电投揭阳神泉一海上风电场项目、国家电投揭阳神泉一(二期)海上风电场项目和国家电投揭阳神泉二海上风电场项目,提供水上交通预警系统电子围栏服务,该服务应在所属海上风电场及海缆路由建立三级警戒圈,船舶进入现场需由岸岛基站对船舶通过AIS信号或VHF语音播报告警信息,并驱离。 |
计划服务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11月1日 计划结束日期:2025年11月1日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慈航海风场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系统电子围栏服务项目招标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广东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内应具有不少于2个水上交通预警系统或海上通信导航或船舶雷达监控或电子围栏或水上安全技术服务等技术服务或维护巡检服务相关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供货内容、签字盖章页),提供的业绩证明需加盖公章,业绩时间要求均以开标日期为准并倒推。 (2)本服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