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煤石门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第五批辅机设备采购10包:高精度电子皮带秤及校验装置”已获批准采购,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陕西省煤炭物资供应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三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陕煤石门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第五批辅机设备采购10包:高精度电子皮带秤及校验装置
2.2招标编号:0866-24C2SXQ
2.3项目概况:陕煤石门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位于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新关镇的新关社区,部分位于石门县城楚江街道的阎家溶村。本期建设2×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陕煤石门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所配备的2台高精度电子皮带秤及校验装置,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交货期:2025年03月30日前。
2.6质保期:设备性能试验合格后1年。
2.7交货地点: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新关社区和楚江街道 石门有限公司2×66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和/或销售本项目设备的能力。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无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承诺书即可)。
3.3业绩要求:
3.3.1供货业绩: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份国内火电机组的0.2级高精度电子皮带秤及校验装置供货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提供的合同须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2运行业绩: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份国内火电机组的0.2级高精度电子皮带秤及校验装置运行1年及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及合同证明材料 (提供的运行业绩须以投运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无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等情况,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不得列入 “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必须有国外公司授权代理证明。
(4)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2日上午8时00分至2024年10月18日下午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