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银南区域2025年至2027年空调维护一体化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1) 中卫热电有限公司(简称中卫热电)成立于2011年10月,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所辖中卫市境内坡头区中卫工业园区,距离中卫市区14km,东与吴忠市接壤,南与中卫市及甘肃省靖远县相连,西与甘肃省景泰县交界,北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毗邻。
(2) 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坝一二期)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大坝镇,建设有4台330MW发电机组,总装机1320MW。大坝一二期距青铜峡市17公里,距自治区首府银川67公里,厂区东靠包兰铁路,东边8公里处是国道109线,西边4公里处是国道110线,厂区紧靠大坝三期、大坝四期。
(3) 宁夏大坝三期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大坝三期)位于宁夏青铜峡市大坝镇,建设有2台600MW发电机组,总装机1300MW。大坝三期距青铜峡市17公里,距自治区首府银川67公里,厂区东靠包兰铁路,东边8公里处是国道109线,西边4公里处是国道110线,厂区紧靠大坝一二期、大坝四期。
(4) 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大坝四期)位于宁夏青铜峡市大坝镇,建设有2台660MW发电机组,总装机1320MW。大坝四期距青铜峡市17公里,距自治区首府银川67公里,厂区东靠包兰铁路,东边8公里处是国道109线,西边4公里处是国道110线,厂区紧靠大坝一二期、大坝三期。
(5) 宁夏供热有限公司(简称供热公司)位于银川市,建设有两期供热项目,一期项目2017年11月开工,2018年11月1日投入运行,二期项目2019年12月15日开工,2020年10月20日投入运行,两期项目采用长距离、无补偿、大温差热泵技术对银川、永宁供热,两期项目设中继泵站3座,隔压泵站2座,换热站400余座分别位于兴庆区、金凤区、永宁县市区及周边,交通便利。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
(1)中卫热电招标范围包括对所属171台单体空调、4台恒温恒湿空调机组含远控系统、12台新风机组等全厂(包含生产厂区及非生产厂区)各类柜式、挂式空调进行定期巡视检查、维修和保养,及时消除设备的各种缺陷、临时抢修等,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2)大坝一二期招标范围包括所属生产区域(含铁路及供水)、办公区、检修区、各门房及工会工作部、后勤保障部、车队所属空调(包含中央空调、柜式空调及悬挂空调,以下统称为空调)269台分体式空调系统、一二期中央空调系统,以及大坝公司银川名人大厦各类柜式、挂式空调共计115台进行定期巡视检查、维修和保养,及时消除设备的各种缺陷、临时抢修等,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3)大坝三期招标范围包括所属集控楼中央空调机组、办公楼中央空调系统、全厂(包含生产厂区及非生产厂区)各类柜式、挂式空调进行定期巡视检查、维修和保养,及时消除设备的各种缺陷、临时抢修等,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4)大坝四期招标范围包括所属生产区域(含煤场及输煤)、办公楼、检修临建区及各门房空调(包含中央空调、柜式空调及悬挂空调,以下统称为空调)184台分体式空调、中央空调系统进行定期巡视检查、维修和保养,及时消除设备的各种缺陷、临时抢修等,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5)供热公司招标范围包括所属268台各类柜式、挂式空调及多联机中央空调系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维修维护、季节性定期维修维护、故障处理、事故抢险、空调安装、空调移机等工作。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2.1.3服务期限:
中卫热电服务期限:计划自2025年5月18日开始,至2028年5月17日结束,总服务期36个月。
大坝一二期服务期限:计划自2025年4月1日开始,至2028年3月31日结束,总服务期36个月。
大坝三期服务期限:计划自2025年6月1日开始,至2028年5月30日结束,总服务期36个月。
大坝四期服务期限:计划自2025年4月1日开始,至2028年3月31日结束,总服务期36个月。
供热公司服务期限:计划自2024年10月1日开始,至2027年9月30日结束,总服务期36个月。
2.1.4服务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 中卫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实施区域;宁夏吴忠市青铜峡市大坝一二期、大坝三期、大坝四期本项目实施区域;宁夏银川市供热公司金凤区、兴庆区、永宁县范围内各泵站及换热站、营业厅、办公楼等地点本项目实施区域。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空调的维修或维护或保养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04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