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氢能全量化数据采集试点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能源投资公司氢能业务主要涵盖制氢、加氢以及相应的生产运营管理相关业务。当前已经建设制氢和加氢场站10余个,主要分布在河北、宁夏、内蒙、江苏等地,各场站负责各自生产运营,同时公司总部可对全部场站生产运营情况进行集中管理,实现已有场站的一体化监控运营。
目前各场站生产运营系统独立建设,部分系统单独运行,公司尚未全面掌握氢能生产全量数据情况,在一定程度上缺少对氢能生产数据的监管,未建立氢能数据采集和共享等标准规范,数据共享需求响应不及时。因此亟需建设氢能生产元数据管理系统及相关标准规范,实现对氢能元数据采集、处理、共享、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为氢能领域业务应用和管理决策提供数据基础,为后续其他新能源数字化管理提供功能兼容和示范效应,从而进一步聚焦氢能生产数据管理优势能力,发挥氢能行业竞争力。
2.1.2招标范围
建设1套氢能生产元数据管理系统,建设1套氢能元数据管理系统基础运行环境,编制4套数据标准;提供项目所需的开发、实施、测试、上线、集成、培训、质保服务和技术支持等内容。
2.1.3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供货清单及范围内要求的建设内容。
2.1.4工作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在250万及以上的数据采集加工或数据治理或数据分析可视化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5级认证标准,提供认证证书或官网截图,需盖有本单位公章。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