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电力博州新能源公司2×660MW煤电工程锅炉暖风器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新疆电力博州新能源公司2×660MW煤电项目位于博乐市南约12公里处,西侧紧邻博乐市在建五台储煤中心及拟建五台铁路专用线,西距S205、博乐市五台工业园上峰水泥分别约0.69公里、1.20公里,南侧距五台园区加气站、G30分别约2.60公里、13.80公里,东北距博乐阿拉山口机场约22公里。
本期建设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直接空冷机组,兼顾供热,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一次建成,但不堵死扩建条件。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包。招标范围:①一次风暖风器本体及框架法兰、连接附件,本期4套;型式:立式(风道垂直布置),加热介质为过热蒸汽。数量:每台锅炉配2台,本期工程共4台。②二次风暖风器本体及框架法兰、连接附件,本期4套;型式:立式(风道垂直布置),加热介质为过热蒸汽。数量:每台锅炉配2台,本期工程共4台。③每台暖风器进汽母管、支管及支管关断阀门(暖风器支管数量由投标方设计确定,要求所有支管前后必须单独加装隔离门,便于暖风器内部发生泄漏可以单独进行隔绝);疏水支管及关断阀门;每台暖风器疏水总管调节阀组(含一只电动调节阀,五只手动关断阀);每台暖风器供汽母管及疏水母管需单独设置隔绝门,便于检修时系统隔绝。
2.1.3交货时间:暂定合同生效日起,#1机组6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交货到现场,#2机组8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交货到现场。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总服务期限:机组168小时满负荷试运通过后360天。最终交货时间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暖风器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10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