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云南公司开远小龙潭发电厂四期扩建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小龙潭发电厂位于云南省南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境内小龙潭地区,西邻昆河铁路和南盘江,南傍褐煤资源储量丰富的小龙潭煤矿。小龙潭发电厂是云南电网和红河电网重要的火电厂之一,一期2×100MW工程1986年底全部建成投产,二期4×100MW工程于1992年10月全部建成投产,三期2×300MW工程于2007年5月全部建成投产。一、二期110kV出线1回,220kV出线5回,三期500kV出线1回。电厂燃用褐煤,全部由小龙潭矿务局布沼坝坑供给,燃煤厂外运输采用普通带式输送机方式。水源为南盘江,已建有一套取水缆车系统和一座江边取水泵房,主机、小机和辅机采用二次循环供水系统。贮灰场为北坪坝灰场。2008年7月,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小龙潭发电厂一、二期6台100MW老机组退役,现役机组为三期2台300MW循环流化床机组。
按云南“十四五”期间电源建设规划方案,云南公司开远小龙潭发电厂四期扩建工程(1×700MW)已纳入云南省“十四五”新开工煤电重点建设项目计划,2023年10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开远小龙潭发电厂四期扩建工程进行了核准批复。
工程建设目标:建设清洁低碳、安全可靠、智慧灵活、协同高效的优质电力工程,展现“时代特征”和“国能特色”,建设成同地区、同时期、同类型机组中,指标最优、造价可比最低的绿色煤电新标杆,以获得电力行业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为目标,争创国家级优秀设计奖;确保机组高水平达标投产,争创电力行业优质工程,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工程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小龙潭镇,利用电厂一、二期拆除机组场地扩建。
工程建设规模:扩建1×700MW等级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湿冷机组,同步安装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建设工期:本工程计划自2025年3月份主厂房浇筑第一灌混凝土(暂定,以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为准),至机组投产工期为22个月(暂定,以工程批复的里程碑节点工期为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
1)主体工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厂区五通一平等开工准备、地基处理、桩基工程、边坡治理、取排水改造相关工程、附属建筑等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厂区性附属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因机组建设所需改造引起的所有原有设备、设施、系统改造、拆除工作,施工场地下方各种不确定因素引起施工变更所有监理工作。主辅生产系统、生活设施、厂前区等全部建筑、安装工程的开工准备、施工、调试、性能考核、专项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等内容。厂外进场道路、运煤运灰道路、取水工程等所有组成本工程有机部分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的开工准备、施工、调试、性能考核、专项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等内容;工程创国家优质工程奖;参加设计优化;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参加主辅设备、主要材料招标;参加招标人组织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厂家验收。
2)勘察设计监理,包括初设前的设计咨询、初步设计审查、司令图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审查、工程概算审查、竣工图审查等内容的全部监理工作。
3)水土保持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对项目施工建设开展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满足相关部门要求,配合相关监测、验收等工作。
4)质量评价工作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按要求分阶段开展质量评价工作,出具单项、单台、整体质量评价报告,满足项目评奖相关要求,以及过程中奖项的申报、评比等相关要求。
5)环境保护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并依据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及批复要求,环境监理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环保核查,施工期环境监理和试生产期间环境监理,按时出具环境监理报告,整理资料并协助招标方进行环评验收等环保验收的所有工作。
6)项目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代业主完成本工程整体档案管理工作,并按档案管理要求通过专项验收。
2.1.3服务期限:自工程前期准备至创优结束,预计总服务期32个月,计划开始时间为2025年1月,计划结束时间为2027年9月,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监理进场通知之日起计算。
2.1.4服务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小龙潭镇开远小龙潭发电厂四期扩建工程现场。
2.2 其他:本项目由国能开远发电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实施代采,国能滇南开远发电有限公司是项目业主方,从合同谈判阶段开始承担项目甲方的所有权利、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单机容量66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主体施工监理合同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资格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机容量66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主体施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