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周口中心港集疏运铁路专用线建设单位为河南铁建投周口疏港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由企业自筹,资本金以外使用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资金已落实,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河南铁建投周口疏港铁路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河南省周口市。
建设规模:周口中心港集疏运铁路专用线线路全长12.743km,自漯阜铁路新开黄寨站东咽喉下行侧接轨引出下穿大广高速后折向北,以桥梁方式跨越规划港淮大道,然后向北上跨宁洛高速(其中采用主跨80m连续梁跨越宁洛高速),在规划德兴路和周项路之间设置周口港站,引入小集作业区线路自周项路北侧接出,向东南走行约0.3km进入小集作业区装卸场,线路自周口港站引出向北走行约1.1km后折向西,沿沙颍河堤走行进入范营作业区装卸场。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周口中心港集疏运铁路专用线DK0+780~DK9+970(含区间线路DK0+780.0~DK7+000、周口港站及小集作业区装卸场,不含黄寨站及区间线路DK0+000-DK0+780.0并行漯阜铁路段,不含DK9+970~范营作业区段区间线路及范营作业区装卸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包括DK0+780~DK9+970范围内改移道路、改沟(渠)、隔声窗等,路基(区间路基、周口港站路基、小集作业区装卸场路基),桥涵(含T梁制运架),轨道,四电(通信、信号、电力、信息、预留接触网基础等),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临时工程(含梁场1座等)、临时用地及复垦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ZKGTZSG-1。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3 其他说明:项目主要技术标准:
(1)正线数目:单线
(2)设计速度:60km/h(周口港站至港区装卸场40km/h)
(3)最小曲线半径:一般500m,困难300m
(4)限制坡度:6.0‰
(5)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m
(6)闭塞类型:半自动闭塞
(7)牵引种类:内燃(预留电化条件)
(8)机车类型:HXN系列
(9)牵引质量:6000t
(10)设计轴重:25t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ZKGTZSG-1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具有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之一,或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上述2项除矿山专业以外的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投标须牵头人具备);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③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④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
ZKGTZSG-1标段投标人须近五年内(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同时具有以下业绩:①至少一项铁路站前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须牵头人具备);②至少一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③至少一项铁路电务工程施工业绩。
3.1.3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关系,需提供2024年1月以来在本单位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3.1.4 其他人员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5 其他资格要求:
财务要求:(1)在2021年至2023年(近三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30亿元;(2)投标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1亿元;(3)其他: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至2023年(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以上规定年份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4)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此条件。
3.1.6 所有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各自满足所负责部分工作内容的资格要求;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3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其他情形:
①投标人在2021年12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②投标人在2021年12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7日
本建设项目周口中心港集疏运铁路专用线建设单位为河南铁建投周口疏港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由企业自筹,资本金以外使用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资金已落实,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河南铁建投周口疏港铁路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河南省周口市。
建设规模:周口中心港集疏运铁路专用线线路全长12.743km,自漯阜铁路新开黄寨站东咽喉下行侧接轨引出下穿大广高速后折向北,以桥梁方式跨越规划港淮大道,然后向北上跨宁洛高速(其中采用主跨80m连续梁跨越宁洛高速),在规划德兴路和周项路之间设置周口港站,引入小集作业区线路自周项路北侧接出,向东南走行约0.3km进入小集作业区装卸场,线路自周口港站引出向北走行约1.1km后折向西,沿沙颍河堤走行进入范营作业区装卸场。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周口中心港集疏运铁路专用线DK0+780~DK9+970(含区间线路DK0+780.0~DK7+000、周口港站及小集作业区装卸场,不含黄寨站及区间线路DK0+000-DK0+780.0并行漯阜铁路段,不含DK9+970~范营作业区段区间线路及范营作业区装卸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包括DK0+780~DK9+970范围内改移道路、改沟(渠)、隔声窗等,路基(区间路基、周口港站路基、小集作业区装卸场路基),桥涵(含T梁制运架),轨道,四电(通信、信号、电力、信息、预留接触网基础等),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临时工程(含梁场1座等)、临时用地及复垦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ZKGTZSG-1。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3 其他说明:项目主要技术标准:
(1)正线数目:单线
(2)设计速度:60km/h(周口港站至港区装卸场40km/h)
(3)最小曲线半径:一般500m,困难300m
(4)限制坡度:6.0‰
(5)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m
(6)闭塞类型:半自动闭塞
(7)牵引种类:内燃(预留电化条件)
(8)机车类型:HXN系列
(9)牵引质量:6000t
(10)设计轴重:25t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ZKGTZSG-1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具有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之一,或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上述2项除矿山专业以外的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投标须牵头人具备);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③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④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
ZKGTZSG-1标段投标人须近五年内(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同时具有以下业绩:①至少一项铁路站前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须牵头人具备);②至少一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③至少一项铁路电务工程施工业绩。
3.1.3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关系,需提供2024年1月以来在本单位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3.1.4 其他人员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5 其他资格要求:
财务要求:(1)在2021年至2023年(近三年)中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30亿元;(2)投标人用于申请标段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贷额度)不应小于1亿元;(3)其他: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至2023年(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以上规定年份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4)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此条件。
3.1.6 所有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各自满足所负责部分工作内容的资格要求;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3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其他情形:
①投标人在2021年12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②投标人在2021年12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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