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宿迁电厂火电厂厂内干渣及石子煤无人化装运系统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火电厂厂内干渣及石子煤无人化装运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包括新能源线控自卸车辆、充电桩、渣库PLC改制等自动驾驶系统软件设计、软硬件设备及材料供应、运输、储存、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本项目主要服务范围包括:
投标人负责提供改造工程所需全套定制化设计、设备和材料,定制化设计内容以招标人与投标人会签图纸为准。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无人化装运系统运输、充电设备(含8*4新能源线控自卸车、120KW充电桩);
2)无人化自动驾驶系统软硬件设备(含感知、定位、规控等软硬件等);
3)无人化装运调度系统及附属各类控制组件对接(含卷帘门及放渣控制系统逻辑对接);
4)干渣仓放渣PLC控制系统优化(含PLC及控制元器件和逻辑软件等);
5)无人化装运系统基础改造及供电的相关实施;(充电桩的安装、渣库地磅的移除和平整);
6)安装、调试及1年质保期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如有);
7)完成无人化装运系统相关知识产权。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深入研究面向“黑灯工厂”的“燃煤电站干渣、石子煤无人化运输”关键技术,继续探索实现外围车间少人无人、服务保障上线,建设“横向集成、纵向打通、组织柔性”的数字化、智能化、少人化智能电站。
干渣磨制系统、石子煤破碎系统建成后,干渣处置由“直接销售+用户厂外运输”模式改变为“深加工销售+厂内运输”的模式,石子煤处置由装载机装运、煤场定点存放变为石子煤破碎深加工后进行掺烧;本项目目标为:将干渣和石子煤运输由人工自卸车装运至厂外销售、装载机装运至煤场模式改变为无人驾驶自卸车运输。
2.4 项目总工期:计划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00天,完成系统开发、软硬件部署、调试、交付以及验收工作。
同时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提供服务工作的具体技术方案、施工图纸、实施方案和物料清单,并完成相关的审核工作后方可开工。合同签订后180日内主要设备发货至 宿迁发电有限公司现场。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洋北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无人驾驶车辆的供货或改装或技术服务;或无人驾驶系统的供货或改装或技术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