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平庄煤业锡林河、白音华、元露天矿电动机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采购电动机9台,其中锡林河公司3台(以及2台冷却风机),分别用于破碎站双齿辊破碎机备件、破碎站排料皮带机备件、破碎站板式给料机备件;元宝山露天煤矿5台,分别用于选煤厂堆取料机刮板机及带式输送机备件、振动筛电动机备件;白音华公司1台,用于堆取料机回转机构备件,要求备件必须具有与各使用单位原有使用系统具备完全互换性。
2.2 其他:本项目为电动机采购,设备满足在-42℃—42℃温度范围内正常作业;中标方负责设备的运输、指导安装,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施工地点: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内蒙古平西白音华煤业有限公司。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合同内容包含电动机(功率≥250kW)的供货或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注:若合同中未体现电动机参数,可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由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2-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