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新能源贵州龙里元宝100MW陆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采购(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CGN-202502170001-N1)已通过审批单位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贵州龙里元宝100MW陆上风电项目,贵州龙里县元宝风电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布衣族苗族自治州境内,场址区中心坐标为北纬26.3565°、东经107.0513°。龙里县位于黔中腹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西北。
招标内容与范围: 新能源贵州龙里元宝100MW陆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采购。
项目容量:100MW,投标机型总容量上浮小于1台单机容量。(混排机组以较小容量机组为准)
机位数量:17台,投标机型台数不应超过机位数量。
单机容量:5000kW及以上
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并网型风电机组及相关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预计在2025年6月完成交货,最终交货期以招标人书面正式通知为准(招标人提 前二个月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初步拟定的交货期,并提供自己的交货进度具体方案。
具体交货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并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
3、财务要求: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人民币贰仟万元,或等同金额外币。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已有风力发电机组生产、供货和运行业绩。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注册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普通会员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由牵头方以联合体的名义登录ECP提交联合体会员注册申请,经-供应商服务大厅审核通过后成为联合体会员。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