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日照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日照莒县100MW200MWh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储能系统设备。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2025年4月15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的储能系统集成商)应具有独立开发、设计、制造电站用储能系统集成的能力,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与本次招标规模相当的电池模组生产与储能系统集成的设备设施与专业技术人员,投标人需具有自产电池模组或等同电池模组的型式试验报告与认证证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大于人民币2000万元。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4.业绩要求: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投标人具有储能系统设备销售相关业绩。
5.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广核集团 及招标人取消或禁止参与投标且处于有效期。
6.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和其代理的制造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被同时拒绝。
(4)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1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1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