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核电基地广火4号库局部修缮项目施工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GN-202503060002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大亚湾核电基地广火4号库局部修缮项目施工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CGN-202503060002),已通过审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行业分类:房屋建筑
项目规模:大亚湾基地大亚湾 电基地广 库(以下简称"广火4号库"或"广火仓库")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鹏飞路大亚湾核电基地内,广火 仓库 计用途为设备仓库,结构为钢结构单层,仓库檐口高度7.5m,屋脊高度9.0m,长136.2m, .4m, 建筑面积约 $2100\mathrm{m}^{2}$ ,综合抗震能力满足7级烈度要求。耐火等级二级,屋面坡度为10%。 该仓库 用年限较久,基础设施有不同程度损坏和老化,其围护体系出现不同程度漏水、锈蚀等影 响结构安全 情况。为保证该仓库的正常使用,需进行局部更新,同时对室内装饰、各类设施及周边环 境进行修缮处理。
招标内容与范围: 广火4号库局部修缮工程建筑面积约 $2100\mathrm{m}^{2}$ ,预计装修范围面积 $2600\mathrm{m}^{2}$ (以最终设计为准),主要包括广火4号库内部区域(部分)重新规划、设计、更新及装修装饰、消防、设备体系(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通风系统含空调)和智能化升级或翻修等工程项目工作。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T0)+190天(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换证或新领证的,具有相应的新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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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公司成立时间不足3年,提供公司成立后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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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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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 集团 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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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安全B证(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近 5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作为项目经理参与一项建筑面积 $2000\mathrm{m}^{2}$ 及以上的钢结构厂房建设施工;提供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投标人应慎重安排符合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确认相应人选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除合同条款约定的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合同签订前发现相应人选不满足资格要求或不能按要求到岗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对可能造成的损害要求赔偿。如人员资格要求包含一级建造师,提供的执业资格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
(2)技术负责 (3)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报价最低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