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名称:北京航食东区低温冷库改造项目 | |
| 二、项目 2.工程建设 3.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40万元人民币。 4.工期:备货期10日历天,施工安装40日历天(各项目单独考核施工工期,各项目均需分流水段施工,具体分段应以发包人认可的方案为准,施工作业时间主要为08:00---20:00,如发包人需要,施工方应在当日施工结束后将作业面清理后交回发包人)。 如遇有北京航食“要事活动”需暂停施工的,则工期相应顺延。 5.工程性质:低温冷库安装改造工程(制冷设备、冷库)。 5.招标范围和内容:低温冷库除霜模式升级改造(支路热氟除霜模式改为单座冷库热氟除霜模式)、顶棚拆除和恢复(含部分保护性拆除和恢复)等。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质量等级: 合格 。施工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图集及有关技术规程执行,质保期3年。 8.投标人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冷库原有设计、生产厂家(冰山松洋冷链(大连)股份 )对本项目的施工授权代理文件。 (2)贰级以上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资格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施工人员的专业操作证等证书。 9.拆除建筑垃圾由施工方负责清运及消纳,有回收价值的废旧器件,由承包人负责按照发包人指地点进行存放。 10.结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署后,支付30%的总合同金额作为预付款; (2)项目主要内容施工完成后支付30%的合同款; (3)启用并验收通过后支付至总合同款的97%; (4)质保金为总合同额的3%,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金,质保期1年。 11.施工方自行解决施工人员的食宿。 12.现场勘察:另行安排。 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