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石岛湾核电厂2026-2028年度员工通勤车租赁服务工作外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2 规 模: 山东石岛湾核电厂位于山东省荣成市,地处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海滨,东侧濒临黄海,北距荣成市约20km,西南距石岛管理区约14km,西北距威海市区约68km。
2.3 标段划分: 山东石岛湾核电厂2026-2028年度员工通勤车租赁服务工作外委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5 服 务 期: 服务期24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为准,暂定2026年3月9日至2028年3月8日。
2.6 招标范围:提供为该项目服务的合格车辆:1)每个工作日暂按不少于23辆;2)厂内巡回班车不少于4辆;3)周末加班通勤及工作日夜间加班通勤不少于3辆;4)待命非工作日通勤车不少于2辆。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预计2026年、2027年7月新员工报到后工作日共增加6辆通勤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租赁车辆不少于10辆、单台车座位数不少于48座的车辆租赁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1月12日09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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