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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滇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联合风电场等存量场站主体工程及送出工程环评手续完善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09     浏览:0    
核心提示:受招标人委托,对云南滇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联合风电场等存量场站主体工程及送出工程环评手续完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负责该项目招
 受招标人委托, 对云南滇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联合风电场等存量场站主体工程及送出工程环评手续完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负责该项目招标全过程工作,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发包人:云南滇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关岭中机能源有限公司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联合风电场

联合风电场位于原倘甸产业园区和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以下简称“两区 ”)联合乡境内,距离昆明约 165km,总装机 99MW,安装 66 台单机容量 1.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建设 1 座 110kV 升压站,升压站位于联合乡。送出线路等级为110kV。该电场于 2013 年 10 月投运。

2.1.2 老青山风电场

老青山风电场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和昆明市富民县交界的老青山一带,距离禄丰市直线距离约 8km,总装机容量为 49.5MW,安装 33 台单机容量 1.5MW 的风力发电机组,建设 1 座 110kV 升压站,升压站位于碧城镇。送出线路等级为 110kV。该电站于 2015 年 10 月投运。

2.1.3 大基坡风电场

大基坡风电场位于原昆明倘甸产业园区和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总装机容量为 144MW。共 72 台单机容量 2MW 的风力发电机组,建设 1 座 220kV 升压站,升压站位于倘甸镇。送出线路等级为 220kV。该项目于 2018 年 12 月投运。

2.1.4 大荒山风电场

大荒山风电场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的黑井镇、高峰乡、 一平浪镇和妥安乡境内,总装机容量为 286MW,安装 143 台单机容量 2MW 的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设置东、西两座 220kV 升压站,分别位于高峰乡、黑井镇。风电场东南方向距离禄丰市直线距离约 28km,距离昆明市直线距离约 90km,西南方向距离牟定县直线距离约 18km,距离楚雄市直线距离约 37km。220kV 联络线全长11km。送出线路等级为 220kV。该项目于 2016 年 4 月全投。

2.1.5 北大村光伏电站

北大村光伏电站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宜奈村东侧约1km 处,距离昆明 85km,电站总装机 60MW,共 56 个方阵,建设 1 座 110kV 升压站,升压站位于西街口镇。送出线路等级为 110kV。该电站于 2016 年 3 月投运。

2.1.6 新铺光伏电站

新铺光伏电站位于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自治县新铺镇江西坪村,装机容量为50MWp,全站共 50 个方阵,建设 1 座 110kV 升压站,升压站位于新铺乡。送出线路等级为 110kV。该电站于 2017 年9 月投运。

2.2 工作内容:

2.2.1 联合风电场:

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可研、设计等资料, 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对项目 110kV 送出工程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重新分析、预测和评估, 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编制 110kV 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包括大气、地面水、地下水、土壤、声、固体废物、电磁辐射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经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评审和评估后,出具项目环评最终批复。

根据现行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以及发包人提供的环评报告及批复,对项目升压站、送出工程部分实际环保配套设施、措施情况进行查验,对该项目重新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进行验收监测,编制《验收报告》,召开

验收会议,公开相关信息,上传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完成备案,确保验收通过。

2.2.2 老青山风电场:

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可研、设计等资料, 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对项目 110kV 升压站部分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重新分析、预测和评估, 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包括大气、地面水、地下水、土壤、声、固体废物、电磁辐射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经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评审和评估后,出具项目环评最终批复。

根据现行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以及发包人提供的环评报告及批复,对项目升压站部分实际环保配套设施、措施情况进行查验, 对该项目重新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进行验收监测,编制《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公开相关信息,上传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完成备案,确保验收通过。

2.2.3 大基坡风电场:

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可研、设计等资料, 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对项目 220kV 升压站部分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不含电磁辐射)进行重新分析、预测和评估, 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包括大气、地面水、地下水、土壤、声、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 经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评审和评估后,出具项目环评最终批复。

根据现行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以及发包人提供的环评报告及批复,对项目升压站部分实际环保配套设施、措施情况进行查验, 对该项目重新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进行验收监测,编制《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公开相关信息,上传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完成备案,确保验收通过。

2.2.4 大荒山风电场:

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可研、设计等资料, 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对 2 座 220kV 升压站及 1 条 220kV 联络线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重新分析、预测和评估, 提出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包括大气、地面水、地下水、土壤、声、固体废物、电磁辐射(主要工作内容)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经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评审和评估后,出具项目环评最终批复。

根据现行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以及发包人提供的环评报告及批复,对 2 座 220kV 升压站及 1 条 220kV 联络线实际环保配套设施、措施情况进行查验,对该项目重新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进行验收监测,编制《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公开相关信息,上传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完成备案,确保验收通过。同时按照原验收意见“工程运行 5 年左右,组织开展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要求,完成后评价工作。

2.2.5 北大村光伏电站:

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可研、设计等资料, 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对项目 110kV 升压站部分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重新分析、预测和评估, 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包括大气、地面水、地下水、土壤、声、固体废物、电磁辐射(主要工作内容)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经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评审和评估后,出具项目环评最终批复。

根据现行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以及发包人提供的环评报告及批复,对项目升压站部分实际环保配套设施、措施情况进行查验, 对该项目重新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进行验收监测,编制《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公开相关信息,上传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完成备案,确保验收通过。

2.2.6 新铺光伏电站:

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可研、设计等资料, 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对项目 110kV 升压站部分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重新分析、预测和评估, 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包括大气、地面水、地下水、土壤、声、固体废物、电磁辐射(主要工作内容)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经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评审和评估后,出具项目环评最终批复。


根据现行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以及发包人提供的环评报告及批复,对项目 110kV 升压站、送出工程实际环保配套设施、措施情况进行查验,对该项目重新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进行验收监测,编制《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公开相关信息,上传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完成备案,确保验收通过。

2.3 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楚雄州及贵州省安顺市,发包人指定地点。

2.4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服务

信息服务费

(元)

 

 

 

 

 

 

 

 

 

 

 

 

 

 

 

 

 

1

 

 

 

 

 

 

标包

1:云南滇

能智慧能

源有限公

司联合、

老青山、

大荒山、

大基坡风

电场及北

大村光伏

电站主体

工程及送

出工程环

评手续完

善项目

1.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可研、设计等资料, 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对联合、老青山、大荒山风电场及北大村光伏电站升压站及送出部分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重新分析、预测和评估, 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包括大气、地面水、地下水、土壤、声、固体废物、电磁辐射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完成后, 经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评审和评估后,出具项目环评最终批复。

2.根据现行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发包方提供的环评报告表及批复,对联合、老青山、大荒山风电场及北大村光伏电站升压站及送出部分实际环保配套设施、措施情况进行查验,对该项目重新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进行验收监测,编制《验收报告》,召开验收会议,公开相关信息,上传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完成备案,确保验收通过。

3.大基坡风电场升压站则开展除地磁辐射以外的环评及验收工作。

4.大荒山风电场还需完成环保后评价工作。

详见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合同

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

内完成老

青山、大荒

山风电场

环评报告

表编制,取

得批复后

60 个日历

日内完成

竣工环保

验收等所

有工作。其

余电站根

据发包人

书面安排

另行开展。

 

 

 

 

 

 

 

 

 

 

 

 

 

 

 

 

 

500

2

标包

1.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可研、设计等资料, 结合

完成

500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服务

信息服务费

(元)

 

2:关岭中

现场踏勘情况,对新铺光伏电站升压站及送出部分

合同签订,

 

 

机能源有

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重新分析、预测和评估,

经发包人

 

 

限公司新

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编

通知后 30

 

 

铺光伏电

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包括大气、地面水、

个日历日

 

 

站主体工

地下水、土壤、声、固体废物、电磁辐射和生态环

内完成环

 

 

程及送出

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完成后,

评报告表

 

 

工程环评

经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评审和评估后,

编制,取得

 

 

手续完善

出具项目环评最终批复。

批复后 60

 

 

项目

2.根据现行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

个日历日

 

 

 

术规范,以及发包方提供的环评报告表及批复,对

内完成竣

 

 

 

新铺光伏电站升压站及送出部分实际环保配套设

工环保验

 

 

 

施、措施情况进行查验, 对该项目重新进行竣工环

收等所有

 

 

 

保验收,进行验收监测,编制《验收报告》,召开

工作。

 

 

 

验收会议,公开相关信息,上传全国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完成备案,确保验收通过。

 

 

 

 

详见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注:(1)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2)中标后,中标人先行开展大荒山、老青山风电 2 个场站相关工作,大基坡风电根据实际沟通结果再行办理(可能不再办理),其余电站根据发包人书面安排另行开展,甚至不再开展。投标人应充分理解且不得为此提出补偿要求。

(3)投标人可以兼投兼中各个标包,具体推荐排序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提供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资料;

3.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承诺;

3.1.3  经营状况良好,应提供最近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在 6 月 30 日及以前的提交前四个年度中连续三年度报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在 6 月 30 日后的提交前三个年度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有年份的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等;

3.1.4.近 36 个月内(投标截止日前 36 个月)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并提供承诺;

3.1.5  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3.1.6 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 ”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3.1.7 无尚未完成的重大被执行经济案件,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经济案件指单项金额 5000 万元及以上或累计金额达到 1 亿元及以上;

3.1.8 未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以招标人提供的文件材料查询为准;

3.1.9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应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保部“         台”(http://114.251.10.92:8080/XYPT/ )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

3.2.2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提供投标时间截止前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2.3  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承诺。

3.2.4 具有近 5 年内(投标截止日前 5 年)已完成至少 2 个陆上集中式新能源电站(风电或光伏)环评手续办理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备案证明及完工证明等)等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  1  8  日至 2026  1  19   23  59 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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