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湾坞镇
2.3 建设规模:2×600MW +2×660MW
2.4 建设工期:在接到买方订单后7 天送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2026 年7 月-2027 年7 月,共计一年
2.5 材料名称:脱硫石灰石
2.6 数量:使用量不超 120000 吨2.7 技术规格:CaCO3≥92%,其余石灰石各项指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8 招标范围:宁德公司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采用石灰石作为脱硫剂,执行超低排放标准,2026 年计划采购石灰石12 万吨。
2.9 交货地点:福建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料仓。
2.10 交货期:在接到买方订单后7 天送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
2.11 其他:福建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石灰石(一年)供货及有关的水路运输、码头装卸、码头车运至石灰石堆场、石灰石堆场车运至料口上料等。本次招标招单价(包括相关的运输、装卸、过磅、上料、码头使用费等),总量为合同签订后一年用量不超过 12 万吨(按实际到货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1)石灰石: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须提供石灰石矿源(或货源)厂家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石灰石: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文件或协议文件,所代理的生产商具有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质检报告要求:投标人或所代理的生产商需具有国家认可资质单位出具的第三方石灰石/石灰石粉品质检验报告,且报告结果应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需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进行明确)。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21 年3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2 个石灰石的供货业绩证明文件,且有效业绩合同累计供货量不少于本次招标预估量12 万吨,提供反映供货量等有效信息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相关内容页以及供货证明(供货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供货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03月 03日至2026年 03月 17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