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轨道交通2、3号线及其延长线增设供电智能运维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2、3号线及其延长线增设供电智能运维系统供货及安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2、3号线及其延长线增设供电智能运维系统供货及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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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发改设计〔2013〕63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发改设计〔2015〕387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发改铁建函〔2020〕325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发改铁建函〔2020〕326号)
1.4
2.2 招标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BFFAZ00223
2.5 建设 110kV主变电所通过35kV中压环网向全线的牵引变电所和降压变电所供电。2号线及其东延线全线共新建主变电所2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16座,降压变电所21座,跟随式降压变电所6座。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及南延线线路全长47.2km,供电系统采用集中供电,110kV/35kV两级电压制式。110kV主变电所通过35kV中压环网向全线的牵引变电所和降压变电所供电。3号线及其南延线全线共新建主变电所3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19座,降压变电所23座,跟随式降压变电所5座。
2.7 合同估算价:5770万元
2.8 交货及安装周期:约306个日历天,供货及安装: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9 交货及安装
2.10 招标范围:合肥市轨道交通2、3号线及其延长线增设供电智能运维系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装工程、乙供设备及材料采购、其他工作。施工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深化设计、乙供设备材料卸货及存储、施工安装、调试、临管等工作内容。乙供设备采购:所有设备、材料、工具、仪器仪表及运营维护所需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仪器仪表、测试耗材的采购。其他工作内容: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零星开孔、零星埋管、临时用电(如有)、孔洞封堵、现场垃圾清运、调试联调、竣工验收、试运行、培训、结算、资料归档移交、临管期、质保期、售后服务等一系列与该工程范围有关的工作,直至通过最终竣工验收,并在质保期后给予长期技术支持。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供电智能运维系统供货业绩,且该业绩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800万元的。
3.1.3 财务要求:/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均应满足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满足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4、3.2条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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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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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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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ggzy.hefe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