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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增值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31     浏览:0    
核心提示:江苏综合能源公司2026年增值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
 江苏综合能源公司2026年增值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201-3号                        
 
2.2项目概述:公司签约用户2026年度的电气预防性试验(110kV及以下)等增值服务。其中包含110KV油浸式变压器全套预防性试验4套;10kV/20kV/35kV变压器全套预防性试验280套;安全工器具检测11次;红外热成像检测3次。
 
2.3计划服务期:服务期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公司签约用户2025年度的电气预防性试验(110kV及以下)等增值服务项目,包括电气预防性试验、红外热成像检测、安全工器具检测。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江苏公司综合能源公司2026年增值服务项目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2025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证资质等级为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旧证资质等级为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的电气试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4月03日23时59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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