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达坂城抽水蓄能电站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6110011018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达坂城抽水蓄能电站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服务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疆达坂城抽水蓄能电站位于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东沟乡和阿克苏乡境内,距达坂城和乌鲁木齐市直线距离分别约40km和85km。电站装机容量140万kW,装设4台单机容量35万kW的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机组,设计年发电量19.83亿kW·h,设计年抽水电量26.44亿kW·h,枢纽工程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工程供电范围为新疆电网,同时服务于新能源消纳,承担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上水库正常蓄水位2698.00m,死水位2668.0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806万m³,其中调节库容771万m³,死库容35万m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2167.00m,死水位2137.0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801万m³,调节库容770万m³,死库容31万m³。
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下水库及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
2.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新疆达坂城抽水蓄能电站招标设计与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要求,完成工程筹建期、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和完建期及竣工验收期等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所有勘察设计、常规科研试验、现场设代服务等工作,完成测量控制网的建立、地质灾害排查及评估、限额设计、优化设计、三维模型建立及 BIM 应用工作、勘察设计成果数字化交付、工程创优及报奖、超前地质预报技术服务等工作。
其中,X022 县道至高崖子渠首连接道路、生产调度中心及施工供电线路工程等的勘察设计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承包人需对以上项目提供技术支持与配合。
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发包人另行委托的项目除外),凡属国家和行业规程规范所要求开展的勘察设计工作,凡进可研概算的项目,凡招标人根据核准批复文件所要开展的与本项目密切相关的工作,均属本次招标范围内工作内容。
2.3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电站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计划竣工验收完成时间为2037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实际工程推进进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综合资质甲级);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综合资质甲级)。
(2)业绩要求: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承担抽水蓄能电站或水电站或水利枢纽工程(以上3类工程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均应不小于1000MW)的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关键页,以及已建(须出具业主证明)或在建(须出具核准文件)证明文件,证明材料中须包含项目类型、合同签订时间、总装机规模及具体工作内容等信息。
(3)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近十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个国内总装机容量800MW及以上已建或在建的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或水利枢纽工程)设计项目副经理或设总及以上职务;
②拟派项目设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十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个国内总装机容量800MW及以上已建或在建的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或水利枢纽工程)设计项目副经理或副设总及以上职务;
③拟派项目副设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十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个国内总装机容量800MW及以上已建或在建的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或水利枢纽工程)设计项目副设总或专业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上述人员业绩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合同文件、当期任命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4)财务要求:近3年(2022年~2024年)财务无2年连续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2024年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三年,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