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司平顶山发电#1、#2 机组全保护空气自动加氧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招标编号:GJDT
标段名称:河南公司平顶山发电#1、#2 机组全保护空气自动加氧技术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公司全保护空气自动加氧技术改造项目成套设备的供货、安装(含原设备拆除)、调试、投运及加氧转化试验等工作。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信息服务费:1000 元。
进入标书购买界面,微信支付完成招标信息服务费后,即可显示下载发票功能按钮,可自行下载电子发票。 注:1)若当时未能下载到电子发票,可稍后在购物车->订单中心->已支付订单->查看详情界面下载; 2)若招标信息服务费发票量超出当前发票实时总量,则暂时无法即时下载,待更新发票实时总量后,可重新尝试下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4.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且有可能对本项目合同执行产生潜在不良影响的诉讼、仲裁(提供近36 个月内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诉讼、仲裁事项清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河南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不再澄清)
1.投标人应为全保护空气自动加氧装置的生产商或厂家授权代理商。
2.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3.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 份国内60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全保护空气自动加氧装置的供货或改造(含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描述页(需含涉及采用压缩空气作为加氧介质内容)、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材料)、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投标人近24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河南公司承包商“黑
名单”库。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4 月13 日至2026 年4 月20 日全天。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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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后请联系010-68818478审核开通,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