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渝蓉公司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川南、渝蓉公司物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发包人为四川川西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2.1服务地点
CN-01标段:自贡大楼(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大街228号)、自贡汇丰苑小区(自贡市自流井区华园街301号)、宜宾广厦路小区(宜宾市翠屏区广厦东路72号)。
2.2 服务内容
CN-01标段: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区域内场地的秩序维护服务、环境维护服务、餐饮服务、维修服务、绿化服务。
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 服务期限
CN-01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乙方履约情况良好的,双方协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遇上级单位政策调整,合同随时终止,中标单位无条件配合。
2.4 合同段划分
整个服务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包号为CN-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或基本账户信息。
3.1.2 业绩要求
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写字楼/办公楼/办公区/高速公路的物业服务项目。
注:物业服务项目业绩的工作内容至少应包含环境维护(保洁服务)。
3.1.3 信誉要求((1)~(2)项以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核查的相应网站投标人信息内容为准,(3)项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承诺函为准):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在 2023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投标。
3.1.4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数量:1人;(2)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的写字楼/办公楼/办公区/高速公路的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职务;(3)提供投标截止月上月或上上月的前3个月在其投标单位连续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注:物业服务项目业绩的工作内容至少应包含环境维护(保洁服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招标人不接受本项目YR-02、LJ-03标段的中标人投标,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单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4 月 15 日00时00分至2026年 4 月 21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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