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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珙县发电化学环保系统少人化运维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光固化纳米片材防腐材料在脱硫烟道防腐中的研究与运用招标公告(二次)

   日期:2026-04-20     浏览:0    
核心提示:四川珙县发电化学环保系统少人化运维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光固化纳米片材防腐材料在脱硫烟道防腐中的研究与运用项目已批准,项目
 四川珙县发电化学环保系统少人化运维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光固化纳米片材防腐材料在脱硫烟道防腐中的研究与运用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孝儿镇正平村

2.2 项目规模:2×600MW燃煤机组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化学环保系统少人化运维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工期不超过3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光固化纳米片材防腐材料在脱硫烟道防腐中的研究与运用标段:62号机组:工期不超过15天,计划2026年6月开工,61号机组:工期不超过30天,计划2026年9月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1)净化设备-化学环保系统少人化运维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自动加氧装置1 套,定冷水智能净化装置1 套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2)防腐保温材料-光固化纳米片材防腐材料在脱硫烟道防腐中的研究与运用:本次采购主要包括珙县公司用于61、62号机组烟道防腐改造的全部材料:1.光固化纳米片材,约2000㎡;2.修补烟道本体的配套材料,约400㎡;3.修补或更换净烟道内支撑的材料,约100m;4.烟道外壁焊缝防腐所用的玻璃钢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方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以下任一业绩要求:

①至少1项自动加氧装置或定冷水智能净化装置供货业绩;

②至少1项自动加氧装置或定冷水智能净化装置改造或安装调试业绩(合同范围需包含自动加氧装置或定冷水智能净化装置供货)。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防腐保温材料-光固化纳米片材防腐材料在脱硫烟道防腐中的研究与运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应具有2项燃煤电厂光固化纳米片材供货或防腐(含光固化纳米片材供货)的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4-20 15:00到2026-04-27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项目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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