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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热电公司1、2号机组脱硫废水处置能力增容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6-04-23     浏览:0    
核心提示:长春热电公司1、2号机组脱硫废水处置能力增容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
 长春热电公司1、2号机组脱硫废水处置能力增容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标段名称

项目概况

长春热电公司1、2 号机组脱硫废水处置能力增容改造EPC 总承包工程

建设规模:本工程采用EPC 方式。新建1、2 号机组脱硫废水处置能力增容处理站,采用高温烟气旁路烟道蒸发技术工艺,脱硫废水的处理规模为4m³/h(单台机组),项目的目标是实现脱硫废水零排放,增容改造后废水处理量达到4t/h(单台机组),可实现循环水作为吸收塔补水的情况下,石膏含水量达到设计要求,并对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排泥系统进行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和材料供货(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运输、保管、调试、试验、培训、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技术资料、金属检验、建筑物检测、防雷接地检测、消防检测等,项目竣工前委托第三方进行的性能试验。

2.2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信息服务费(元)

长春热电公司1、2 号机组脱硫废水处置能力增容改造
EPC 总承包工程

本工程采用EPC 方式。新建1、2号机组脱硫废水处置能力增容处理站,采用高温烟气旁路烟道蒸发技术工艺,脱硫废水的处理规模为4m³/h(单台机组),项目的目标是实现脱硫废水零排放,增 容改造后废水处理量达到4t/h(单台机组),可实现循环水作为吸收塔补水的情况下,石膏含水量达到设计要求,并对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排泥系统进行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和材料供货(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运输、保管、调试、试验、培训、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技术资料、金属检验、建筑物检测、防雷接地检测、消防检测等,项目竣工前 委托第三方进行的性能试验

总工期18 个月,施工工期180 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 年07月,计划竣工时间
2027 年12 月。根据机组实际运行情况
确定,1 号机组计划于2026 年09 月30日前完成烟道接口,2026 年11 月15 日前完成调试试运;2号机组计划于2027年09 月30 日前完
成烟道接口,2027
年10 月30 日前完
成调试试运工作,整体工程在2027 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
人通知为准,工期顺延,涉及1 号机组烟道接口的设备供货
时间为合同签订后
40 日内,其它设备供货时间需满足工程
实际工期需求。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长春热电公司1、2 号机组脱硫废水处置能力增容改造EPC 总承包工程

(1)投标人须具有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24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
(http://cx.cnca.cn)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6)投标人须具有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 个300MW(单机容量)或以上等级燃煤机组电厂脱硫废水治理项目工程DB 或EP或EPC 总承包业绩,其中至少有一个投运1 年及以上且采用旋转雾化高温旁路烟道蒸干技术处理废水的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机组容量证明、投运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8)投标人拟派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其他要求:
重要提示: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不低于建安工程费的2.5%)、行业现行计费标准规定的临时设施费费率进行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4 月22 日至2026 年4 月28 日08 时00 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项目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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