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中检内部审计中介机构库项目 ( 项目编号:0701-26400709R040 ) ,招标 人为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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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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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济责任审计中介机构库 |
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 及所属单位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责任审计(含重大投资审计、追责核查、课题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控制评价规划、内部控制自评、内部控制监督评价等) |
合同签订后3年 |
8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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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项目审计中介机构库 |
选取为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 及所属成员单位提供建设项目审计(含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量清单与控制价审核、工程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的服务供应商。集团本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优先在本短名单内选取中介机构,但承担某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的审计服务,确保独立性。 |
合同签订后3年 |
8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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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咨询服务中介机构库 |
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 及所属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风险评估、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内部控制信息化和审计及咨询培训等 。 |
合同签订后3年 |
8家 |
注:如有效投标人不足9家,则采用末位淘汰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 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 承诺书,承诺内容“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格式见第六章)。
2)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公司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财务报告从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验资报告。
- 信誉要求: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格式见第六章)。
-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同类业务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须提供关于近三年内在同类业务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声明 ( 格式见第六章) 。
- 投标人具有全国覆盖能力,在全国10个(含)以上省会 或 直辖市城市设有分支机构,且在境外有分支机构或联盟所。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投标人具有 300 名(含)以上注册会计师。 须提供 承诺书加盖公章,承诺本所具有300 名(含)以上注册会计师 , 且均为正式员工,并提供 注册会计师 清单列表 。
-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 3个 类似项目业绩。 须提供近三年(202 3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重大投资审计、追责的核查、课题审计 、 他专项审计 、 央企集团内部控制自评价、内部控制监督评价等项目等))业绩合同复印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格式见第六章) 。
-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 格式见第六章) 。
- 本 包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 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 2 包投标人资格要求: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能力(提供承诺书)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提供证书);本 包 只接受 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能力 的投标人与 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其分机构投标。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营业 执照 、 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能力 的承诺函 )和联合体协议。
3. 投标人 2023年至今, 具有工程管理审计、 或 结算审计 或 财务决算审计业绩 , 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 ( 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4.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 同类业务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须提供关于近三年内在 同类业务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声明(格式 见第六章 )。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须提供“如有上述情况,将主动声明”的承诺文件,以及提供与申请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格式 见第六章 )。
6.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格式 见第六章 ) 。
7. 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 3 包投标人资格要求: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 22 —20 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 报告 (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公司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财务 报告 从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验资报告。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 ) 承诺书,承诺内容“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格式见第六章)。
2 )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公司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财务报告从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验资报告;
3.信誉要求: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格式见第六章)。
4.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 同类业务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须提供关于近三年内在 同类业务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声明 (格式见第六章) 。
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3个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如央企集团内部控制建设、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内控信息化等任意一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如有上述情况,将主动声明”的承诺文件,以及提供与申请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格式见第六章) 。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格式见第六章) 。
8.本包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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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