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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海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海洋生态补偿招标公告

   日期:2026-05-19     浏览:0    
核心提示:上海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海洋生态补偿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上海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海洋生态补偿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上海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建设总装机容量为306MW,风电场址中心距岸线约19.5km,场址水深在10~12m之间,场址总面积42.64km2,共安装36台单机容量为8.5MW风力发电机组,其中场址北侧区域5.55km2,布置6台风机,场址南侧区域37.09km2,布置30台风机,行距为970-1189m,列距为1031-2099m。风机采用平行于左边界的布置方案,场址包络线面积36.7km2。同时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10回35kV集电海缆、1回220kV送出海缆、1座陆上集控中心。

根据《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平湖海域》《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增殖放流实施方案--上海海域》《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嵊泗海域》,本次招标项目需要在平湖海域、上海海域、嵊泗海域相关指定海域进行增殖放流工作,同时需要在平湖海域相关区域进行增殖放流海域生境修复实施工作。

2.2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程和《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平湖海域》《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增殖放流实施方案--上海海域》《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嵊泗海域》(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完成上海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增殖放流工作及效果评估等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上海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增殖放流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增殖放流,包含苗种采购、苗种检验检疫、苗种运输、苗种投放及验收、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委托第三方)等工作,增殖放流苗种品种及数量如下:

表1 流苗种规格和数量

序号

种类

规格

尾数

放流时间

放流地点(区域)

1

海蜇

伞径≥0.7cm

4000万只

2026年6月

平湖王盘山海域

2

黄姑鱼

体长≥5cm

132万尾

2026年6月

平湖王盘山海域

3

暗纹东方鲀

全长4-5cm

46万尾

2026年6月

杭州湾水域,项目附近水域

4

暗纹东方鲀标志鱼(T标志)

体长≥8cm

2万尾

2026年10月

杭州湾水域,项目附近水域

5

脊尾白虾

体长3-5cm

440万尾

2026年9月-10月

杭州湾水域,项目附近水域

6

沙蚕

全长≥3cm

130万尾

2026年6月-10月

杭州湾水域,项目附近水域

7

黑鲷

体长≥5cm

375万尾

2026年6月-9月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及周边海域

8

黑鲷标志鱼(T标志)

体长≥10cm

2万尾

2026年6月-10月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及周边海域

9

曼氏无针乌贼

受精卵

1400万尾

2026年6月-9月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及周边海域

10

半滑舌鳎

体长≥5cm

20万尾

2026年6月-9月

洋山海域及周边海域

11

三疣梭子蟹

Ⅲ期仔蟹

535.73万尾

2026年6月-9月

洋山海域及周边海域

12

黄姑鱼

体长≥5cm

222.22万尾

2026年6月-9月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及周边海域

(2)进行平湖海域增殖放流海域生境修复实施,在平湖市独山港和山湾两处滩涂实施海三棱藨草种植,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测、斑块集中区规划、小斑块试种、互花米草清除、斑块集中区种植、种植后监测、后期管护、环境生态监测等工作,两处盐沼植被新种植总面积不少于20亩,斑块内植株平均密度不低于100株/m2。

2.3计划工期

项目总服务期8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资质要求: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海洋生态修复实施方)应具备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含:渔业资源或游泳动物或海洋生物;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增殖放流鱼苗采购方)应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或《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应至少完成1项海洋生态补偿或增殖放流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生态补偿或增殖放流品种至少包含一个本项目招标范围中列出的品种,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3)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条件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19日9时整至2026年5月25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8810099894 (微信同号)  
QQ235434002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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