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供应商、配送企业:
为规范我院自2026年6月1日起实施的江西省药品带量价格联动集采配送工作,明确授权审核与供应商遴选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基本条件
本次集采药品配送参选企业,须同时满足两项条件:一是已取得江西省医保平台配送资质;二是可提供真实有效的药品委托授权书,资质不全、授权无效的企业不予纳入遴选范围。
二、资料报送时限
各意向配送单位须在2026年6月4日17:00前,将对应药品全套完整、合规、有效的授权资料及资质文件,统一报
三、遴选规则
资质报送时限截止后,按以下优先级依次确定各药品品规配送企业,确保遴选公平、合规、高效:
1.优先遴选我院原有合作配送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完整报送合规资料、资质审核合格,且最先将资料发
2.若无合格原合作供应商参选,将从其他资质齐全、资料合规的意向企业中,按照邮箱资料接收时间先后顺序,择优确定对应药品品规配送企业。
四.报送资料清单
1、必备资料:对应药品委托授权书;
2、新增供应商补充资料:未与我院建立过配送合作的企业,需同步报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全套有效资质文件。
3.纸质备案资料:本次遴选确定的最终配送企业,须按我院要求提交全套对应备案纸质资料,用于存档留存,具体提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资料格式规范
所有电子版资料统一整理为高清扫描件,包含药品委托授权书、供应商全套资质,统一发 同一药品品类中,资料审核合格且报送时间最早的企业,确定为该品类第一候选配送单位。
六.相关工作要求
1、各参选企业须确保报送的所有资质、授权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伪造资料,一经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参选及配送资格,并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2、最终确定的配送企业,须提供相应纸质版资料,并严格遵守江西省药品集采相关管理规定及我院药品供应管理要求,保质、保量、及时完成临床药品配送工作,全力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附件:2026年6月集采药品配送遴选目录明细
附件目录明细:
| 序号 | 药品名称 | 规格 | 包装 | 生产企业 |
| 1 | 破伤风抗毒素 | 每支(瓶)0.75ml含破伤风抗毒1500IU(预防用) | 1支/支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 |
| 2 |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 1%(10克:0.1克),15g/支 | 1支/盒 | 湖南迪诺制药股份 |
| 3 | 复方氨林巴比妥注射液 | 2ml:氨基比林0.1g,安替比林40mg,巴比妥18mg | 1支/支 | 遂成药业股份 |
| 4液 | 酚磺乙胺注射 | 2ml:0.5g | 1支/支 | 安徽长江药业 |
| 5 | 盐酸消旋山莨菪碱注射液 | 1ml:10mg | 1支/支 | 安徽长江药业 |
| 6 | 盐酸异丙嗪注射液 | 1ml:25mg | 1支/支 | 上海禾丰制药 |
| 7 | 联苯双酯片 | 25mg | 18片/盒 | 黑龙江鼎恒升药业 |
| 8 |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 5ml:托吡卡胺25mg,盐酸去氧肾上腺素25mg | 1瓶/盒 | 津药永光(河北)制药 |
鹰潭一八四医院采购中心
2026年6月1日
附件1.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