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司长春热电厂公寓楼综合改造二期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长春热电厂
2.2 规 模: 吉林长春热电厂公寓楼综合改造二期工程
2.3 标段划分: 吉林公司长春热电厂公寓楼综合改造二期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 点: 吉林公司长春热电厂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90天内,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具体开始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吉林公司长春热电厂公寓楼综合改造二期项目工程 ,具体改造项目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吉林发电公司长春热电厂2026年公寓楼综合改造二期项目,主要内容为:此次改造涉及地面塌陷改造、卫生间墙体及防水改造、公共卫生间整体翻新改造,卫生间破损洁具更换,公共区域走廊及楼梯更换人体红外感应、声控LED节能灯,公寓室内更换三基色智能遥控LED智能灯,电源开关及插座更换。拟更换床及床垫(双人床、单人床套、窗帘)、衣柜,书桌椅子;公寓室内刮大白;拟对3-4号公寓楼的屋顶防水改造施工、楼体外墙保温更换及外墙涂料粉刷,施工等相关工作。具体施工内容及标准详见工作量清单和技术要求部分。具体施工内容及标准详见工作量清单和技术要求部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项目经理2025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连续6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扫描件(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项目经理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建筑工程施工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施工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中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如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6-07-07 23:59(北京时间)。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长春热电厂
2.2 规 模: 吉林长春热电厂公寓楼综合改造二期工程
2.3 标段划分: 吉林公司长春热电厂公寓楼综合改造二期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 点: 吉林公司长春热电厂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90天内,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具体开始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吉林公司长春热电厂公寓楼综合改造二期项目工程 ,具体改造项目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吉林发电公司长春热电厂2026年公寓楼综合改造二期项目,主要内容为:此次改造涉及地面塌陷改造、卫生间墙体及防水改造、公共卫生间整体翻新改造,卫生间破损洁具更换,公共区域走廊及楼梯更换人体红外感应、声控LED节能灯,公寓室内更换三基色智能遥控LED智能灯,电源开关及插座更换。拟更换床及床垫(双人床、单人床套、窗帘)、衣柜,书桌椅子;公寓室内刮大白;拟对3-4号公寓楼的屋顶防水改造施工、楼体外墙保温更换及外墙涂料粉刷,施工等相关工作。具体施工内容及标准详见工作量清单和技术要求部分。具体施工内容及标准详见工作量清单和技术要求部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项目经理2025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连续6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扫描件(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项目经理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建筑工程施工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施工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中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如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6-07-07 23:59(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