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兆丰铝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39.4万吨/年电解铝项目(一期29.4万吨/年)纯水冷却器采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山西兆丰铝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39.4万吨/年电解铝项目(一期29.4万吨/年)EPC总承包项目
2.1项目名称:山西兆丰铝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39.4万吨/年电解铝项目(一期29.4万吨/年)纯水冷却器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山西兆丰铝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39.4万吨/年电解铝项目(一期29.4万吨/年)EPC总承包项目
2.4项目地点:山西省阳泉市盂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烟循环经济产业园
2.5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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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套) |
技术规格 |
子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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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纯水冷却器 |
8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整流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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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纯水冷却器电气控制系统 |
8 |
整流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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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纯水冷却器管路系统 |
8 |
整流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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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纯水冷却器软水系统 |
1 |
整流所 |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5天内货到现场。
2.7其他:交货地点:山西省阳泉市盂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烟循环经济产业园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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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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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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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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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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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纯水冷却器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以签署日期为准。同时提供用户证明文件(如验收报告、投运证明、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等能够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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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开标前36个月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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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投标人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规范(试行)》要求,进行项目安全管理,可提供承诺书。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6-30 20:00:00至2026-07-08 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