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采油厂义正区域采油队储罐计量装置安全隐患治理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志丹采油厂义正区域采油队储罐计量装置安全隐患治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志丹采油厂义正区域采油队储罐计量装置安全隐患治理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志丹采油厂义正区域采油队储罐计量装置安全隐患治理,施工主要内容:对井场储罐设置雷达液位计,实现井场储罐液位数据自动化、源头化、标准化采集。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柏树庄采油队储罐计量装置安全隐患治理,预计金额333.69万元(含税);二标段金丁采油队储罐计量装置安全隐患治理,预计金额213.98万元(含税);三标段罗庄湾、稠树梁、王台采油队储罐计量装置安全隐患治理,预计金额269.04万元(含税)。
2.3 项目投资:816.71万元(含税)。
2.4 建设地点:陕西省志丹县义正镇、金丁镇等。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 计划工期: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起36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2申请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于本单位)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同时提供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1年或以上(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12个月)社保证明;
3.4拟派专职安全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同时提供专职安全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1年或以上(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12个月)社保证明;
3.5拟派技术负责人(技术员)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同时须提供技术负责人(技术员)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1年或以上(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12个月)社保证明;
3.6外省企业入陕需按照陕西省建设厅要求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陕西政务服务网”录入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所有录入和登记程序,可以在陕西省建设厅“企业库”中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
3.7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经营异常、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方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5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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