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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腾格里聚阴离子MW级钠离子电池、光储直流一体化新型光伏、大基地新能源运行优化关键技术研究与试验验证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7-02     浏览:0    
核心提示:甘肃腾格里聚阴离子MW级钠离子电池、光储直流一体化新型光伏、大基地新能源运行优化关键技术研究与试验验证项目招标项目已批准,
 甘肃腾格里聚阴离子MW级钠离子电池、光储直流一体化新型光伏、大基地新能源运行优化关键技术研究与试验验证项目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甘肃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九墩滩光伏治沙示范园区 。

2.2项目规模: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标段1:本项目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完工,全部设备需在2026年12月底前安装调试完成,具备并网条件;投标方的装备研制与试验验证时间需根据招标方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协调安排。标段2:本项目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完工,全部设备须与九墩滩330kV升压储能站同步安装调试完成,具备并网条件;投标方的装置应用时间需根据招标方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协调安排。标段3:本项目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完工,全部设备须与九墩滩2座330kV升压储能站同步安装调试完成,具备并网条件;投标方的装置应用时间需根据招标方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协调安排。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为:

(1)自动控制装置及配件-光储直流一体化新型光伏发电系统关键技术试验(CHDTDZ588/26-SB-002001):光储直流一体化新型光伏发电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试验验证项目围绕光储深度融合在新能源基地试验验证的关键技术开展研究,形成光储直流一体化新型光伏发电系统的整体设计方案,实现光储直流一体化协同控制,研制光储直流一体化系统样机,在基地中试验验证,本项目涉及的设备包括7.2MW光伏方阵(光伏方阵为甲供,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两个光伏阵列示意图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配套的DC/DC变流器(含MPPT功能),5MW/10MWh直流直挂储能电池系统和变流升压系统,其他设备详见技术规范。

(2)电池-基于聚阴离子型电芯的MW级钠离子电池储能系统研究及试验验证(CHDTDZ588/26-SB-002002):本项目开展的基于聚阴离子型电芯的MW级钠离子电池混合储能系统,将完成基于聚阴离子型钠电池研究、适用于钠离子电池簇宽电压范围的构网型储能变流器研究、4h长时6.25MWh直流预制舱的研制与试验验证。主要核心装备包括超大容量锂电芯储能系统1套,6.25MW/25MWh;基于聚阴离子型钠电储能系统1套,4.6MW/4.6MWh;适用于锂钠混合储能系统的构网型储能变流系统1套。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自动控制装置及配件-大基地新能源运行优化控制技术研究与试验验证(CHDTDZ588/26-SB-002003):项目针对大基地新能源场站规模大,有功无功控制对象多,运行优化空间潜力大的特点,根据并网标准,制定新能源场站运行优化提升技术方案和控制策略,研究实用型运行优化控制系统,开展试验验证。本次招标为大基地新能源运行优化控制技术研究与试验验证项目实现以上功能的研究工作、系统研制、知识产权申报及试验验证,实现大基地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2座升压(储能)站的并网试验应用,提供的研究成果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中的相关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自动控制装置及配件-光储直流一体化新型光伏发电系统关键技术试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新能源或储能行业的科技项目,且每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所有业绩均需提供项目任务书或项目合同书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说明: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卖方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变更名称的除外),否则视为无效。若提供的某项业绩证明材料为补充协议,则必须同时提供原合同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

10.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3年至2025年(或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事业单位提供财务报表即可);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电池-基于聚阴离子型电芯的MW级钠离子电池储能系统研究及试验验证】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科技项目合同业绩: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新能源或储能行业的科技项目,且每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所有业绩均需提供项目任务书或项目合同书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3年至2025年(或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事业单位提供财务报表即可),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自动控制装置及配件-大基地新能源运行优化控制技术研究与试验验证】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提供CMMI成熟度3级及以上证书。

9.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电力行业的科技项目合同业绩,且每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2)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330kV变电站的二次综自设备集成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所有业绩均需提供项目任务书或项目合同书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3年至2025年(或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事业单位提供财务报表即可),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7-02 12:15到2026-07-09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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