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2.1项目名称: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流态化悬浮焙烧炉采购
2.2项目类型:货物
2.3项目概况: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需要1套流态化悬浮焙烧炉进行国内外低质铝土矿流态化焙烧,实现低质铝土矿除杂提质的技术目标。
2.4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
2.5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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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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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流态化悬浮焙烧炉 |
设计流态化焙烧温度≥1100℃;燃烧室温度≥1600℃,处理能力≥1 t/h。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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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指标详见供货要求。 |
2.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全部设备交货到需方设备安装现场。
2.7其他:质量要求: 达到招标人要求,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供货要求为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交货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试验矿石获取:评标办法的技术评分有对该项目低质铝土矿进行公斤级(≥5kg)流态化焙烧试验验证的评价,投标人需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是否开展公斤级(≥5kg)流态化焙烧试验验证,若需要请联系招标人获取试验矿石,运费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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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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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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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含经销商)。如为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或本区域的代理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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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或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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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2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矿石流态化悬浮焙烧炉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供货范围等关键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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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开标前36个月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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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7-01 16:00:00.0至2026-07-07 16: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