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发电公司2026年至2028年厂区安保、专职消防队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
2.2 项目规模:2×630MW燃煤机组。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2年,暂定自2026年8月1日始至2028年7月31日止。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物业管理-2026年至2028年厂区安保、专职消防队服务:贵港发电公司(包括:厂区、宿舍区、江边循环水泵房、水能回收电站、灰场、港前站等)的安保、消防工作;辖区门岗值勤、厂区巡逻、厂区监控、车辆进出厂管理、外来人员进出厂管理、特殊时期港前站安保执勤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业管理-2026年至2028年厂区安保、专职消防队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证书日期须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项治安保卫及消防服务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7-02 16:15到2026-07-08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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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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