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1.充电服务地点位于天津机场东区、西区,共计34台充电桩。充电设施类型具体如下:9台120KW单枪充电桩(锂电池);15台60KW单枪充电桩(锂电池);10台60KW双枪充电桩(铅酸电池)。
2.我方可以使用供应商于飞行区内投建的所有(含已建设的一期、二期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及未来将要建设的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供应商为我方配置有新国标BMS系统的纯电动车辆提供充电服务;负责提供新国标纯电动车辆充电设施的操作规范文件;统一管理新国标纯电动车辆充电结算卡,负责充电卡的开户、发放、补办、注销等管理工作;依据我方充电电量和收费标准制作《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使用结算单》;及时修复故障的充电设施,保障车辆正常充电。
拟签订合同期限: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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